拍卖保证金是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的条件之一。竞买人没有按照数额和截止时间要求交付拍卖保证金的,不可以参加拍卖会。
1. 拍卖保证金的金额大小由标的所有人或相关法院基于拍卖标的实际情况而定,且参考评估值确定比例值,具体金额详见拍卖公告的“拍卖保证金”。
2. 竞买人交付拍卖保证金有2种方式(或称“2个入口”)。
a. 网上电子支付
b. 银行转账凭证填写
3. 竞买人竞买成功的,本人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一般转为拍卖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即保证金充抵价款。
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当买受人完全履行义务(如:安全拆解设备,或提取车辆完成办证)后,方可取回履行保证金。
或转为信用保证金,当买受人按约定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取回拍卖保证金。
4. 买受人不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的,承担违约责任,所交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买受人违约金将会被金诚罚收。
5. 竞买人竞买不成功的,本人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予以退还(拍卖公司向登记竞买人的账户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