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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拍价 22,695 元
结束时间2021-05-31 11:00:00
7人报名
1282次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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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兹定于2021年 5月 31日9:00至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嘉善县惠民开源路、大通通政路、姚庄新景路、姚庄镇洪福路、里泽大道、汾湖中路等1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保证金1万元/处。(后附拍卖清单)
2. 位于嘉善县干窑镇范泾宋家村的房屋租赁权,租赁房屋面积888.19
(其中:办公用房455.1㎡,宿舍333.09㎡,食堂100㎡)(附带场地2875.91㎡),租赁期限3年后续租 3年,首年租金75674元/年。拍卖保证金1万元。租金3年不递增后续租3年递增5%。
二、竞买资格:标的2竞买人须为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四、展示时间:即日起至5月28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五、报名办法:竞买人须在2021年5月28日下午5时前登陆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按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拍卖保证金。
六、咨询电话:0573-84621146、18072718687;网络部:0574—87869880
七、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农商城16幢3单元202室
未尽事宜请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本公司定于2021年5月31日9:00至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嘉善县惠民开源路、大通通政路、姚庄新景路、姚庄镇洪福路、里泽大道、汾湖中路等1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后附拍卖清单)。
注:本次拍卖房屋出租,要求用于办公性和商业用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一年租金,年租金3年不递增。
四、报名办法:  
1、竞买人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即日起在“诚拍网”图片展示。竞买人可与本公司提前联系预约实地看样时间,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3、根据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17:00。 
4、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5、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及佣金——移交标的。
五、租赁权拍卖规定:
1、拍卖时间、地点:2021年5月31日9:00至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包括税费、标的物移交、租赁期间发生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租赁权拍卖仅按房屋之现状进行拍卖,租赁期为3年,房屋租金不递增。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6、标的物不得经营KTV、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物等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排放物,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约。
7、竞买人:
①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无息退还。
④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网络拍卖平台诚拍网(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其后果自负。
8、买受人(承租人):
①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拍卖成交后,网络成交买受人须在2021年6月3日下午5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成交款支付
1、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房屋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一万以下为2000元,一万以上为3000元)直接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付款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账  号:76810188000045992
2、拍卖佣金: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三年租金总和的3%收取。
付款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账  号:76810188000045992   
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及时支付的,拍卖人有权在保证金里优先扣除。
七、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项后,由委托人(出租人)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合同租赁期限的起始时间由委托人确定。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拒绝交付标的。
八、特别约定:
1、本次房屋租赁权委托拍卖,仅对房屋租赁权本身进行拍卖,不包括租赁房屋的设备、装修设施和其他物品。
2、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对拍租房屋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3、买受人(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损毁的,买受人(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买受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处置、利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成交后,房屋的使用仅限于买受人自己之用,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买受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租赁用途,不得将房屋以任何形式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使用。
5、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委托人(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买受人(承租人)自理。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委托人(出租人)若要求恢复原样的,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恢复。
6、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若涉及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等安装及增扩容均由承租人自理。
7、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本次《竞买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房屋的。
②将房屋用于非法用途或不符合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房租及履约保证金。
8、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9、标的物的消防设施及相关消防手续办理由买受人(承租方)负责。
  10、由于历史原因,标的地址或门牌可能会有差异,以实际展示为准。
    11、本次拍卖房屋整体出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
九、法律责任:
1、委托人(出租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租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自买受人(承租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
②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并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出租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出租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二、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5处房屋租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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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及甲方在房屋招租中的有关约定,本次房屋租赁权是按房屋现状公开拍卖的,乙方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已作了充分的了解。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租赁范围
位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后续租三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房屋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用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如在乙方经营范围内,经有关部门鉴定,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加固或增设相关消防通道等设施的,均由乙方自行投入解决。与甲方无涉。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出租房屋租金采取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的方式,一年一付,一次付清,即先缴付租金后享有房屋租赁权。该房屋租赁第一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第二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第三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X%的比例递增,即第三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第四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第六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付款方式:乙方租金支付以汇款的方式汇入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一年租金按房屋租赁权第一年租金拍卖成交价缴付至以上账户,甲方按规定凭缴付租金发票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与乙方签订合同。第二年起的房屋租金乙方务必每年提前x个月(即 月 日前)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在缴付第一年租金的同时,必须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大写) 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 ,帐户: )。
第六条 房屋交接
1、甲方在本租赁合同签订后的 工作日内向乙方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
2、从房屋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到租赁期限起始日期期间,乙方负责租赁房屋日常监管和保洁责任,乙方不可违规操作。若乙方违规,甲方可解除本租赁合同。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政策性拆迁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合同自行解除,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房屋拆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贴费和设施补贴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赔偿和补偿。
(二)在合同有效期间,若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壹个月以上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直接或变相转租、转让的、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若要终止租赁关系,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给乙方陆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租赁期间的房屋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养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必须保持房屋整体结构不受破坏,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装修和搭建临时建筑物,经甲方同意装修和搭建的,租赁期满时,除可以搬迁的动产外,其他部分无条件无偿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所有不动产部分(包括装潢部分)。如乙方擅自拆除或恶意破坏不动产(包括装潢部分)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若要终止租赁关系,须在叁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租赁期满,若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六)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七)乙方应对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废水、废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为此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正常工作、生活。如有关部门责令要求其整改,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满
(一)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无条件退还甲方。否则甲方可采用停水、停电等强制性措施;乙方拒不腾退的,应按拖延部分时间向甲方支付实际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按原租金的 倍计算),并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在甲方继续对外公开进行房屋租赁权拍卖时,乙方符合竞买条件且在同等报价的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乙方须在合同到期日 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并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三)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4、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甲方书面同意书履行的;
4、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 个月的;
5、乙方逾期支付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物业费、清洁费、水电、通讯等其他所有费用超过 个月或累计金额超过 万元的;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产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变相转租给第三方的。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本合同须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资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诚拍网网络拍卖规则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竞拍流程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本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交纳款项和佣金——标的移交等,具体按诚拍网标的物竞价流程执行。
四、网站实名注册及认证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认证,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凡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拍卖保证金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物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出价前,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拍卖;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是否抵作成交款以竞买须知为准。如保证金是直接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当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款后,不计息退回竞买保证金;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七、拍卖方式
1. 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
2. 拍卖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八、标的物网上展示
拍卖人通过标的清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及《网络竞价规则》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竞买人在约定的拍卖时间之外的出价,一律视为无效出价,其拍卖结果无效。
4)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
1)有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成交价格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无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则竞价结果成立。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成交确认:拍卖时间结束后,如产生了符合出价规则的出价,则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结算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确认: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且本人(公司)并对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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