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1,484,600元
结束时间2021-04-22 16:00:00
1141次围观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68150877 0574-87869880 87869881(网络技术)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未尽事宜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查看。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二、竞买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在诚拍网上完成实名注册,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完成报名,取得竞买资格。
2、拍卖平台: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3、网络竞拍时间内,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加本次竞拍。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10000元的整数倍。
4、拍卖方式:
① 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② 出价延时(限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③ 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5、买受人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本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7、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标的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8、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9、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三、特别约定和说明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放屋内动产类财产),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房屋移交仅以现状进行移交,房屋隔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移交后的物业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过户税费和拍卖服务费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约定的拍卖服务费,买受人的拍卖服务费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服务费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76810188000045992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买受人若未能及时支付的,拍卖人有权在拍卖保证金里优先扣除。
五、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标的的移交方式
1、成交款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价的50%的价款,余额部分须在拍卖成交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抵扣。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76810188000045992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2、产权证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可以启动产权过户手续。拍卖人协助委托人和买受人进行过户。
3、房屋的移交: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服务费后,由委托人负责与买受人办理标的转让移交手续,拍卖人协助。目前房屋委托人正在使用,移交具体事宜买受人与委托方进行协商确定。
六、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
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
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八、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九、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 2019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302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70027 拍卖经营许可证 浙宁33019511000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