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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
3月10日卷烟包装箱收购权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 2021-03-1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3-09 17:00:00

报名已结束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卷烟包装箱收购权

成交价 2.51 出价人:A9082E2

结束时间2021-03-10 11:19:44

  • 起 拍 价:¥1.6
  • 保 证 金:¥60,000
  • 竞价周期:2时
  • 加价幅度:¥0.01
  • 延时周期:5分钟/次
  • 保留价:
本标的拍卖已成交!

19人报名

3922次围观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8069007760、0574-87715615
  • 拍卖师发言
  •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卷烟包装箱收购权。

预计数量约为46万只(根据上一年度同期产生数量测算,实际数量以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

起拍价:1.6元/只,拍卖保证金6万元。

规格及型号:

1、标准卷烟包装箱:尺寸大于等于标准卷烟伍拾条装纸箱,结算单价按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2、异型卷烟包装箱:尺寸除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外,结算单价按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成交价的1/2价格;

3、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尺寸为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结算单价按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的1/5价格。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1年3月10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卷烟包装箱收购权。预计数量约为46万只(根据上一年度同期产生数量测算,实际数量以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拍卖保证金6万元。

、竞买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

三、咨询、看样及竞买登记:即日起至接受咨询、看样及竞买登记。竞买人须在2021年3月9日下午5时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企业账户实名注册认证,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咨询电话:18069007760、0574-87715615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竞买须知

受委托,本公司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遵照执行,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卷烟包装箱收购权。预计数量约为46万只(根据上一年度同期产生数量测算,实际数量以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起拍价:1.6元/只,拍卖保证金6万元。

规格及型号:

1、标准卷烟包装箱:尺寸大于等于标准卷烟伍拾条装纸箱,结算单价按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2、异型卷烟包装箱:尺寸除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外,结算单价按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成交价的1/2价格;

3、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尺寸为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结算单价按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的1/5价格。

二﹑竞买办法:

1、竞买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法人、个体工商户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

②与杭州市烟草公司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曾有过违约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竞拍;竞拍成功的单位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竞拍。

③竞买人资格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拍。

2、竞买人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即日起至2021年3月8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4、根据诚拍网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下午5时前,保证金须企业对公账户转出

5、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6、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佣金——签订合同。

三、竞买规定:

 1、竞价时间、地点:2021年3月10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标的物移交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拍卖仅按标的物之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6、竞买人:

①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④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其后果自负。

7、买受人:

①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拍卖成交后,网络成交买受人须在2021年3月16日下午5时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④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履约保证金后,由委托人通知拍卖人,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款项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收购权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按单个标的成交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开户名: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

开户行:工行浙江省杭州分行业务处理中心

账号:1202020109006126791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收费标准按浙高法【2011】1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6.6折收取,即成交价单价*预计卷烟包装箱数量=成交总价,成交总价在50万元(含)以下的佣金收取比例为3.3%;成交总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佣金收取比例为1.98%。分段累进计算。佣金付款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

3、逾期交付或不交付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

1、委托人卷烟包装箱管理场所有限,在现场不得滞留卷烟包装箱,相关收集、整理、装卸、运输及节假日加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每次提货前应询问委托人确定大致收购卷烟包装箱数量,由买受人根据卷烟包装箱收购价格先行转账汇款,如有多出的部分自动滚入下一次收购款中,不足部分须补足后方可提货,最终提货量根据委托人处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买受人应配本项目专职负责人,收购期间应做好与委托人之间的相关配合、协调、信息沟通工作,确保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2)若买受人因故需暂停收购的,必须提前一周以上告知委托人,如未经委托人同意而中途中断收购工作,将视为违约,委托人发出第一次限期处理函后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10%,委托人发出第二次限期处理函后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40%,委托人发出第三次限期处理函后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即剩余的50%),委托人将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断收购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全年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中途中断收购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3)现场对卷烟包装箱数量进行确认核对,并提供由买受人盖章的提货确认单和货款交纳凭证(加盖买受人公司章或者法人章,且需要一式两份各自留存);

(4)买受人对每日卷烟包装箱装运完毕后,按照委托人规定对现场进行清理及卫生打扫工作,将托盘等物品归位并放置整齐;

(5)确定现场卷烟包装箱装车完毕后,由委托人相关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将包装箱运出现场;

(6)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入物流配送中心时,应自觉遵守委托人配送中心安排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招标人工作区域。

2、 竞买人应有针对本项目配备足够的人员、车辆及相关场地配置以保证将每天产生的卷烟包装箱能及时运离招标人指定地点,保证委托人现场的生产秩序。

3、本项目服务地点: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号-52。

4、发票开具:每季度委托人将根据所有提货数量结算的费用开具发票。

5、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其所竞得的拍卖标的的处置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意见,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7、关于卷烟包装箱收购权具体的收购方式、结算方式等条款,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卷烟包装箱收购权合同》为准。

六、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在拍卖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与委托人签订《收购权合同》,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2)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7715615  87810772,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附:1、拍卖公告;

2、收购权合同格式样本;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卷烟包装箱收购权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卷烟包装箱出售招标结果,确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卷烟包装箱(以下简称纸板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卷烟包装箱收购签订如下合同:

一、出售价格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数量按实结算。伍拾条装卷烟包装箱按照:每只¥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进行结算,其中增值税的税率为: 13%,不含增值税单价金额:_____元,增值税金额____ 元;规格及型号:

(1)标准卷烟包装箱:尺寸大于等于标准卷烟伍拾条装纸箱,结算单价按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2)异型卷烟包装箱:尺寸除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外,结算单价按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成交价的1/2价格。

(3)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尺寸为拾条装异型卷烟包装箱,结算单价按伍拾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的1/5价格。

2、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9月30日。

3、服务内容:收购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日常作业产生的(除中烟工业公司收购及企业自用部分外)卷烟包装箱。

4、乙方的履约保证金¥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圆整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合同签订之前,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不计息,在合同终止后三十个日历天内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其余部分无息返还。

5、以上物资在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过程中,以签约合同单价执行,不得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二、收购方式

1、提货方式: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每周一到周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把卷烟包装箱整理装车运走,(每星期提货二次,数量不少于1.6万只,配送中心场地积留卷烟包装箱不超过3万只),相关收集、整理、装卸、运输及节假日加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每次提货前应询问甲方确定大致收购卷烟包装箱数量,由乙方根据卷烟包装箱收购价格先行转账汇款,如有多出的部分自动滚入下一次收购款中,不足部分须补足后方可提货,最终提货量根据甲方处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应配本项目专职负责人,收购期间应做好与甲方及其他乙方之间的相关配合、协调、信息沟通工作,确保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2)若乙方因故需暂停收购的,必须提前一周以上书面告知甲方,如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中断收购工作将视为违约,甲方发出第一次限期处理函后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10%,甲方发出第二次限期处理函后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40%,甲方发出第三次限期处理函后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即剩余的50%),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全年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中途中断收购工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现场对卷烟包装箱数量进行确认核对,并提供由乙方盖章的提货确认单和货款交纳凭证(加盖乙方公司章或者法人章,且需要一式两份各自留存);

(4)乙方对每次卷烟包装箱装运完毕后,按照甲方规定对现场进行清理及卫生打扫工作,将托盘等物品归位并放置整齐;

(5) 确定现场卷烟包装箱装车完毕后,由甲方相关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将包装箱运出现场;

(6)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入物流配送中心时,应自觉遵守甲方配送中心安排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甲方工作区域。

2、提货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号-52。

 

三、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提货前先经甲方核实当天卷烟包装箱数量,并登记入册,并根据提货数量向甲方交纳货款,提货时须提供由乙方盖章的提货确认单和货款交纳凭证(加盖乙方公司章或者法人章,且需要一式两份各自留存)。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出库单方可出厂;

注:(1)银行转账付款,每次提货前根据所提货数量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并确认到账,提货时提供交纳凭证;

(2)每次提货前应电话询问甲方确定大致金额,根据大致金额先行转账汇款,多出的部分自动滚入下一次收购款中,不足部分须补足后方可提货,最终提货量根据甲方处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每季度甲方将根据所有提货数量结算的费用开具发票。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向乙方供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异型包装卷烟包装箱。乙方如发现收购的卷烟包装箱破损,应现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2.甲乙双方现场对卷烟包装箱数量进行确认核对;

3.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物流配送中心时,应自觉遵守甲方的配送中心人员安排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甲方工作区域;

4.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承包物(卷烟包装箱)装卸、运输,所派人员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及时清理,确保甲方生产场所的整洁美观;

5.乙方确定现场卷烟包装箱装车完毕后,应向甲方相关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方可将包装箱运出现场;

6.乙方承诺将收购的纸板箱合法利用,保证不将纸板箱出售给制贩假冒烟的违法分子或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一经查处,本合同立即终止执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____ 元(大写:柒万零伍佰陆拾圆),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乙方将当日的卷烟包装箱装车完毕,应按照甲方规定,认真对现场卫生进行打扫,托盘等物品归位并堆放整齐,保持甲方卷烟包装箱堆放场地干净整洁。如有违反,甲方发现一次将对乙方从履约保证金中处以扣除2000元。扣除违约金通知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违约金结算的依据;

8.如甲方业务流程发生变更,乙方应按甲方变更的流程操作办理;

9.乙方保证不论淡旺季,除正常提货时间外,一旦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提货,乙方进出库区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10.乙方清运时应自行配备安全设施,在进出甲方库区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乙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甲方库区时,如对甲方财物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或修复;

11.甲方确定   赵金灵         ,联系电话 13588158524      ;

乙方确定                  ,联系电话                  ;

为双方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甲方根据生产和库存情况按合同约定的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知乙方,并做有效记录,经甲方二人以上确认,作为协议履行中拉货通知依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留滞在甲方保管场所的卷烟包装箱不得超过1天,如有超出,按¥10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金额达5000元时须由乙方补足______元保证金。),如留滞情况严重的,甲方将发出限期清理函,具体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如因为台风、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无法执行收购的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前提下,设法解决滞留卷烟包装箱的临时存放问题,或者派车来协助甲方将滞留卷烟包装箱临时存放。

2、若乙方因故需暂停收购的,应提前一周以上告知甲方,如出现未提早告知且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中断收购工作,造成甲方卷烟包装箱滞留,对甲方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视为违约,甲方将发出限期清理函,具体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执行。

3、乙方如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货款结算的,甲方将责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如发生以上违约行为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所有损失及甲方主张权利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甲方按规定做到单向向乙方销售供货,因行业政策的不确定性,甲方如因上级要求调整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生产单位或数量,发生卷烟包装箱出售数量、质量变动的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行为,包装箱规格、质量以实际交货为准。

 

六、其他条款

1、乙方到甲方提货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如因乙方过错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必须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如甲、乙双方需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其它外力原因造成单方不能履约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经双方同意签订附加协议后才可实施;

3、甲方因国家或行业规定出售物被禁止出售;或企业经营流程发生重大变更,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无责任。

4、乙方若合同期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中断收购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禁止参加甲方全市系统一切经营活动,不得列入供应商名录。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以下第 ② 种方案解决争议:

①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

 

 

 

甲    方: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79号

 

邮    编:310000

开 户 行:工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

帐    号:1202020109006126791

税    号:330194143058496

法人代表:

(合同专用章)

法人委托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法人代表: 

(合同专用章)

法人委托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廉洁合同

 

  合 同

 

甲方: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这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在一定时期内有权拒绝与对方进行合作。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过错方承担。

 

 

甲方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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