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98,000元 出价人:AA55F01
结束时间2020-12-02 11:00:00
1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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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振兴路(西)34号房地产租赁权,出租房产面积约为509.1㎡,租期为3年,首年租金起拍价为9.8万元。
第二年起的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2%比例递增。 详情请登陆诚拍网拍卖平台查看。
受委托,兹定于2020年12月2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诚拍网在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振兴路(西)34号房地产租赁权,出租房产面积约为509.1㎡,租期为3年,首年租金起拍价为9.8万元。第二年起的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2%比例递增。 详情请登陆诚拍网拍卖平台查看。
二、咨询、看房及竞拍办法:即日起至接受咨询,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事宜。竞买人可在2020年12月2日9时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三、联系电话:18069007760,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受委托,本公司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遵照执行,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
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振兴路(西)34号房地产租赁权,出租房产面积约为509.1㎡,租期为3年(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特殊情况,租期为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房屋租金。如原承租人未竞拍成功,需提供给原承租人3个月时间进行房屋移交,即租期调整为2021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不足一年部分,租金按月折算后统计。),首年租金起拍价为9.8万元。第二年起的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按2%比例递增。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2、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3、根据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9时。
4、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5、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及佣金——移交标的。
三、租赁权拍卖规定:
1、拍卖时间、地点:2020年12月2日9:00-11:00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标的物移交、租赁期间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租赁权拍卖仅按房屋之现状进行拍卖,租赁期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为准。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6、本次拍卖标的整体出租,不得用于餐饮、宾馆、娱乐、休闲、网吧等服务行业,不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物等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排放物。
7、竞买人:
⑴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⑵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⑶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
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无息退还。
⑷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网络拍卖平台诚拍网(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其后果自负
8、买受人(承租方):
⑴ 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⑵ 拍卖成交后,网络成交买受人须在2020年12月8日下午5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成交款支付
成交价即为年租金,先付后用。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租金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开户行:台州市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9558851207004631882 )。
五、特别约定
1、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损毁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承租方自理。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出租方若要求恢复原样的,承租方必须恢复。
4、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10%),支付账户名称: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开户行:台州市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9558851207004631882。
履约保证金在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租赁押金。如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拍卖成交自动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本次《租赁权拍卖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房屋的。
②将房屋用于非法用途或不符合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拍卖款项或者房租的。
6、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7、标的物的消防设施及相关消防手续办理由买受人负责。
8、由于历史原因,标的地址或门牌可能会有差异,以实际展示为准。
9、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2.9%的拍卖佣金,拍卖人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10、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租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1、未经出租人同意买受人(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12、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六、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租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
(承租方)不得在竞租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承租方)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⑴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方)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视为买受人(承租方)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租方)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⑵ 买受人(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拍租标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租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租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八、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九、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7715615 、87810772,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为规范拍卖行为,保障网络拍卖有效实施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运行现状,特别规定如下:
1、诚拍网上的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处理各项资产。
2、凡有意向通过诚拍网平台参拍的竞买人,均应自行了解诚拍网网上拍卖页面公告、拍卖流程、拍卖规则等相关资料,如有疑问,可通过来电进行询问。
3、凡竞买人参与网络拍卖的,均应遵守《诚拍网服务协议》、诚拍网规则以及诚拍网发布的关于拍卖的特别规则及流程,并遵守法律规定。
4、竞买人在具体参拍前,应当仔细阅读该项拍卖的《拍卖须知》,应当自行查阅该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拍卖资料,了解拍卖标的物受让人的资格或条件、网络拍卖流程、拍卖保证金的交纳、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或变更、过户的相关条件等拍卖相关事宜,并保证符合相应受让人资格或条件,在参拍前已办理完毕相应的竞拍手续。一旦参拍,均被视为竞买人对《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5、诚拍网网上拍卖的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每项拍卖页面上提供的《拍卖须知》和标的物介绍等相关资料,认真咨询、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您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诚拍网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拍卖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诚拍网可在拍卖开始前以页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旦参拍,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7、诚拍网网上拍卖均采用有保留价增价拍卖的形式,起拍价以拍卖开始时页面上设置的价格为准。竞拍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拍卖保留价的,视为拍卖成交,该最高应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的,视为流拍。竞买人一经网上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8、在竞拍期间,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与其他竞买人相互串通、恶意压价等,一经发现,诚拍网有权拒绝其参加竞拍或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网络拍卖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经拍卖人审核后的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时,其网络注册号后缀有“优先”字样,只有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最高出价的价格上不需加价而使用“出价”功能,优先购买权人“出价”后若无人继续竞价,且该价格已高于或等于保留价,则该标的拍归优先购买权人,若其他竞买人继续加价(至少应增加规定加价幅度的金额)而优先购买权人不再作“出价”表示的,且该价格已高于或等于保留价,则拍归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如此反复,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所有“出价”“应价”“加价”均必须在限时竞价时间内完成,若优先购买权人在限时竞价时间内未有“出价”表示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并应在《拍卖须知》规定时间内付清所有拍卖成交款。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由诚拍网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11、诚拍网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诚拍网依法律规定承担基础保障义务,但无法对由于因您的浏览器兼容问题、操作不当,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病毒、木马程序影响及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您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12、因不确定因素或不可抗力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或不能如期交割等一切事宜,诚拍网不承担相关责任。
13、竞买人参与竞拍应提供本人个人资料、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在拍卖过程中,在得到竞买人许可的情况下,竞买人的个人信息可能会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非商业性的传播。
14、竞买人因参与竞拍与诚拍网发生纠纷的,由诚拍网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15、拍卖未尽事宜,诚拍网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诚拍网网拍规则
竞买人签字(盖章):
诚拍网网拍规则
1、拍卖前准备:
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
2、报名交保证金:
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缴付拍卖保证金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并携带银行汇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网络拍卖注册、报名等相关手续。
3、参与竞拍:
手机、电脑均可出价,出价次数无限制(可以不出价)。
4、拍卖出价规则:
1)全场首次出价只能为起拍价;
2)加价幅度: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3)首次出价者不可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出价,需有第二人应价后可再应价,之后可连续出价;
4)出价次数无限制,竞拍周期内均可出价;
5)在竞拍周期内,出价后如果长时间没有其他人出价,拍卖也不会提前结束,除非委托人中止或撤回拍卖 。
6)出价竞拍:确认出价金额,点击“出价”按钮进行竞拍(首次出价只能出底价,并且在无他人应价的情况下,不得自行加价需等其他竞拍人出价后方可继续出价)。
5、延时周期里的五分钟定义:
在拍卖结束前二分钟内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注意:很多竞买人把延时周期理解为五分钟无其他人出价的话,拍卖即结束。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哦,拍卖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
4、竞拍结束:
1)竞拍失败: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竞买人携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手续。
2)竞拍成功:按照在《拍卖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拍卖成交手续,并按规定支付成交款及拍卖佣金。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A55F01 | 98000.000 | 2020-12-02 09:00:14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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