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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个拍
序号1: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3幢203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起拍价 3,456,000

结束时间2020-10-30 15:05:37

  • 起 拍 价:¥3,456,000
  • 保 证 金:¥300,000
  • 竞价周期:5分
  • 是否二轮竞价:
  • 加价幅度:¥5,000
  • 延时周期:2分钟/次
  • 保留价:
本标的拍卖已结束!

3人报名

2136次围观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574-87810772、87715615
  • 拍卖师发言
  •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序号 坐落 证载建筑面积(㎡) 证载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权
用途/性质
自行车库
面积/位置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3幢203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203.34 33.84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8.96㎡/
3幢18
345.6 30
2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5幢101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169.37 28.4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9.94㎡/
5幢2
295.2 30
3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7幢102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122.93 20.65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6.63㎡/
7幢8
207 30
4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8幢104A 104B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184.08 29.88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9.51㎡/
8幢25
303.8 30
5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8幢108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143.59 23.3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5.23㎡/
8幢52
236.7 30
6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8幢204A 204B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184.08 29.88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9.56㎡/
8幢27
306.9 30
7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8幢206A 206B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183.92 29.85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9.49㎡/
8幢37
306.5 30
8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8幢405A 405B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183.41 29.77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10.91㎡/
8幢32
311.8 30
9 余姚市城区
姚江花园8幢605A 605B室,
其中自行车库1间。
183.41 29.77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12.35㎡/
8幢31
299.7 30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2时起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上公开举行住宅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余姚城区姚江花园住宅9套,证载建筑面积122.93㎡-203.34㎡,每套住宅均配有自行车库;参考价207万元-346万元/套(16341元/㎡-17430元/㎡),保证金30万元/套。具体竞买须知和拍卖清单可在诚拍网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中下载,清单中列明标的坐落、面积、起拍价等。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采用二轮制竞价,先按清单序号逐套竞价,第一轮竞价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标的,自动转入第二轮再次竞价。

三、展示看样:2020年10月26-27日(9:30-16:00),联系电话:13906684730(可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四、报名办法: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下午5时前,竞买人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拍卖平台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注: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完成报名。

五、注意事项:

1、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咨询电话:0574-62703717(农行余姚梨洲支行  卢老师)

2、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联系电话:0574-87810772、87715615。

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订本须知,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拍卖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2时起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位于余姚城区姚江花园住宅9套,证载建筑面积122.93㎡-203.34㎡,每套住宅均配有自行车库;参考价207万元-346万元/套(16341元/㎡-17430元/㎡),保证金30万元/套(详见余姚市城区姚江花园住宅拍卖清单)

四、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余姚市城区姚江花园住宅拍卖公告》的要求,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下午5时前,竞买人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拍卖平台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注: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完成报名。

2、委托人单位的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如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违反规定的,则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加价幅度以“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显示为准。

2、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2)采用二轮制竞价,在拍卖开始后先按清单序号逐套竞价,第一轮竞价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标的,自动依次转入第二轮进行再次竞价。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限时)时间为2分钟。

(3)出价延时(限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4)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3、支付一份保证金(30万元)的竞买人,可以参拍拍卖标的中的任何一套,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如竞买人需参拍多套住宅,须支付多份保证金。竞买人参拍一套或多套住宅,须根据宁波市(包括余姚市)住房限购、限售、限贷政策规定的要求,结合自己是否符合政策的情况自行作出竞拍决定,并对自己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

4、每个拍卖标的至少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5、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6、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如多人联合竞拍一个标的的,所有买受人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

8、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9、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10、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余姚市城区姚江花园住宅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并详细了解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

11、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余姚市城区姚江花园住宅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13、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14、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按揭银行咨询电话:0574-62703717(农行余姚梨洲支行  卢老师)

15、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六、过户税费、拍卖佣金

1、过户税费: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则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如下比例收取:成交价在2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3%收取;超过200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2%收取;超过500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1.5%收取(以此类推,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在其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品的移交方式:

1、成交价款支付账户: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2660120111013612,开户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

2、全额付款的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天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30%的成交款,其余部分在成交后20天内付清;全额付款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部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可抵成交款。

3、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1)买受人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出具书面证明,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在成交后7天内支付首付款。

(2)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其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款项须在45个工作日内到位,如银行按揭部分不能在45个工作日内到账的,则买受人需在同一时间付清余额部分,作为预付款,待银行贷款到位,买受人支付的预付款部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如在50个工作日内银行贷款仍无法到位的,买受人的预付款无条件充当成交款余额部分。

(3)按揭付款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的余款部分,不得抵作成交款,在银行按揭贷款部分款项到位后不计息退还。

(4)因买受人的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按揭银行全部或部分拒绝,则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否则视作违约。

(5)按揭手续办理期间,因政策调整导致按揭资格、利率、金额、年限发生变化,则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

八、标的移交

1、权证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委托人、买受人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

  1. 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后,委托人按拍卖标的现状向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实物的移交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交接后,买受人应至物业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九、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仅以房地产本身并以房地产之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物品,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于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以及装修或改造后发生的相关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踏勘,并对标的的物业、水电等价格作充分了解。

2、如拍卖标的内有杂物、有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窗户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3、拍卖标的内部的装修、修建和相关部位的搭建等应遵循物业相关规定。

4、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均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若存在面积上的差异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5、标的物的四址界址以权证记载的界址为准,如与相邻建筑物或宗地有冲突的,买受人在标的物过户至自己名下后自行与相邻单位(人)协商解决;若相邻房屋之间需隔墙堆砌的,也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决,所涉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拍卖标的如需办理水、电开户手续或重新安装的,买受人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自行申请办理,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对拍卖标的处置、利用和使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

8、在办理过户前,若宁波市(包括余姚市)限购、限售政策发生变化或出台新政策,导致买受人不符政策的要求,使拍卖标的住宅无法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买受人须按政策规定的要求,自行满足规定的条件,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若因为买受人原因无法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根据《拍卖法》规定,对本次拍卖标的的品质、结构以及装修后发生的某些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拍卖相关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成交款的,则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须知》之所有条款中任何一条履行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对部分标的物撤回、中止或暂缓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二、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三、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十四、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 《余姚市城区姚江花园住宅拍卖清单》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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