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1,680,771元 出价人:A4A1658
结束时间2020-09-24 10:29:08
6人报名
1424次围观
标的: |
塘家湾路351号1-5,G-4 |
建筑面积: |
204.45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8.92 |
规划用途/使用权类型: |
其他商服用地/出让 |
注:文字及图片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交易登记号 :CQ2020051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年9月24日10时起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房屋坐落、房号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塘家湾路309号1-5,G-5 |
308.92 |
42.82 |
3075213 |
20 |
2 |
塘家湾路347号1-3,G-2 |
205.25 |
29.03 |
1732046 |
20 |
3 |
塘家湾路349号1-4,G-3 |
218.59 |
30.92 |
1875655 |
20 |
4 |
塘家湾路351号1-5,G-4 |
204.45 |
28.92 |
1675771 |
20 |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采用二轮制竞价,先按清单序号逐套竞价,第一轮竞价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标的,自动转入第二轮再次竞价。
三、集中看样:2020年9月21-22日(9:30-16:00),其他时间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联系电话:13906684730。
四、竞拍办法:即日起竞买人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认证,在拍卖会开始前按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本人银行账户转账或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五、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咨询电话:13957875765。
七、联系方式:
电话:87810772、87715615、87869880(技术咨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商业用房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0年9月24日10时起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塘家湾路(慈湖人家北区)4处商业用房
序号 |
房屋坐落、房号 |
地类(用途)/ |
土地使用权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起拍价 |
参考单价 (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塘家湾路309号1-5,G-5 |
其他商服用地 |
2058年12月9日 |
308.92 |
42.82 |
3075213 |
9955 |
20 |
2 |
塘家湾路347号1-3,G-2 |
其他商服用地 |
2058年12月9日 |
205.25 |
29.03 |
1732046 |
8439 |
20 |
3 |
塘家湾路349号1-4,G-3 |
其他商服用地 |
2058年12月9日 |
218.59 |
30.92 |
1875655 |
8581 |
20 |
4 |
塘家湾路351号1-5,G-4 |
其他商服用地 |
2058年12月9日 |
204.45 |
28.92 |
1675771 |
8196 |
20 |
四、报名办法:
竞买人须按照《商业用房拍卖公告》的要求,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上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实名注册、认证(若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在诚拍网上以单位名义注册,上传单位有效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原件照片,完成单位实名注册、认证),并在拍卖会开始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完成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多人联合竞买的以报名竞拍代表)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五、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2、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2)采用二轮制竞价,在拍卖开始后先按清单序号逐套竞价,第一轮竞价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标的,自动依次转入第二轮进行再次竞价。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限时)时间为2分钟。
(3)出价延时(限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4)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3、每个拍卖标的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4、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如多人联合竞拍一个标的的,所有买受人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
7、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8、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9、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商业用房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并详细了解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
10、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商业用房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1、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12、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按揭银行咨询电话:13957875765。
六、过户税费、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出方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均由委托人承担;买进方的契税、登记费、工本费、印花税等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拍卖人则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通知》收费标准的60%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即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3%(5%*60%)收取,超过50万—200万元部分按1.8%(3%*60%)收取,超过200万—500万元部分按1.2%(2%*60%)收取(以此类推,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
3、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公司,帐号:24010122000811754,开户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品的移交方式:
1、成交价款支付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公司,帐号:24010122000811754,开户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
2、全额付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总价50%的价款,余额部分须在成交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保证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抵扣。
3、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
(1)买受人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出具书面证明,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支付首付款;
(2)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其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款项须在45个工作日内到位,如银行按揭部分不能在45个工作日内到账的,则买受人需在同一时间付清余额部分,作为预付款,待银行贷款到位,买受人支付的预付款部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如在50个工作日内银行贷款仍无法到位的,买受人的预付款无条件充当成交款余额部分。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拍卖保证金不得抵扣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在银行按揭贷款部分款项到位后不计息退还。
(4)因买受人的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按揭银行全部或部分拒绝,则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否则视作违约。
(5)按揭手续办理期间,因政策调整导致按揭资格、利率、金额、年限发生变化,则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
4、产权证过户:买受人在支付拍卖佣金和全部成交价款或首付款(按揭付款的,同时须由按揭银行出具的按揭审核证明)后,可以启动产权登记和过户手续。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必须委托本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房屋的移交:
(1)房屋的移交由委托人负责,若商业用房存在被使用或被侵占情况的,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清场后方可移交给买受人。
(2)买受人付清拍卖佣金和全部成交价款(按揭付款的,首付款和按揭款均应付至指定账户)后,拍卖人开具的《房屋移交通知单》,买受人凭《房屋移交通知单》到委托人处申请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3)符合房屋移交条件后(一般在委托人收到《房屋移交通知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移交,并开具《物业缴费通知单》;买受人凭《物业缴费通知单》到相应小区物业办理登记,按物业的规定缴纳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共用设施维修费(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以《物业缴费通知单》开具日期为准,之前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共用设施维修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欠缴的水、电、天燃气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之后的相关费用则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办理完毕不动产过户手续后,需一并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头过户,相关过户或另行开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装修、装潢及室内可移动物品;房屋品质、结构变化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均以现状为准,房屋的四址界限以权证为准。
2、买受人对拍卖标的处置、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得改变标的的用途。具体经营用途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3、本次拍卖的部份商业用房如存在地面突起、下沉、房间打通等情况,需隔墙堆砌、修整等的,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拍卖标的中如有杂物堆放,有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或室内部分设备设施、门、锁损毁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上情况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4、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地类用途/使用权类型、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等均出自于房屋权证记载,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5、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进行认真察看,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九、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变化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商业用房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二、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塘家湾路商业用房拍卖清单 | ||||||||
序号 | 房屋坐落、房号 | 地类(用途)/ 使用权类型 |
土地使用权 终止日期 |
建筑面积 (㎡) |
土地面积 (㎡) |
起拍价 (元) |
参考单价(元/㎡) | 拍卖保证金(万元) |
1 | 塘家湾路309号1-5,G-5 |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
2058年12月9日 | 308.92 | 42.82 | 3075213 | 9955 | 20 |
2 | 塘家湾路347号1-3,G-2 |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
2058年12月9日 | 205.25 | 29.03 | 1732046 | 8439 | 20 |
3 | 塘家湾路349号1-4,G-3 |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
2058年12月9日 | 218.59 | 30.92 | 1875655 | 8581 | 20 |
4 | 塘家湾路351号1-5,G-4 | 其他商服用地 /出让 |
2058年12月9日 | 204.45 | 28.92 | 1675771 | 8196 | 20 |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竞拍流程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本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交纳款项和佣金——标的移交等,具体按诚拍网标的物竞价流程执行。
四、网站实名注册及认证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认证,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凡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拍卖保证金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物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出价前,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拍卖;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是否抵作成交款以竞买须知为准。如保证金是直接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当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款后,不计息退回竞买保证金;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4)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
①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② 恶意囤货;
③ 哄抬价格谋取暴利;
④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七、拍卖方式
1. 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
2. 拍卖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八、标的物网上展示
拍卖人通过标的清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及《网络竞价规则》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竞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成交规则,避免因此给您带来的不变。
1)有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成交价格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无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则竞价结果成立。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成交确认: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结算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确认: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且本人(公司)并对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4A1658 | 1680771.000 | 2020-09-24 10:24:39 |
出局 | A2723D3 | 1675771.000 | 2020-09-24 10:24:19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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