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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公物拍卖 > 6月30日江北区商业用房拍卖会 >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天沁路329、331、333、335、337号1-1,G-1,2-1房地产浏览量:1458
网络拍
6月30日江北区商业用房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 2020-06-30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6-29 16:00:00

报名已结束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天沁路329、331、333、335、337号1-1,G-1,2-1房地产

成交价 47,168,000 出价人:A7390CE

结束时间2020-06-30 15:00:00

  • 起 拍 价:¥47,168,000
  • 保 证 金:¥4,000,000
  • 竞价周期:5小时
  • 加价幅度:¥100,000
  • 延时周期:5分钟/次
  • 保留价:
本标的拍卖已成交!

1人报名

1458次围观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574-87715615、87869880
  • 拍卖师发言
  •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标的: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天沁路329、331、333、335、337号1-1,G-1,2-1房地产

建筑面积:

4437.54㎡

土地使用权面积:

1316.09㎡

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

权利性质: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1月10日止

参考价:

10629元/㎡

其他:

该房产的第二层有租赁,为带租且整体拍卖。

注:文字及图片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拍卖公告

交易登记号 :CQ2020029

受委托,定于2020年6月 30日上午10时至下午3时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天沁路329、331、333、335、337号1-1,G-1,2-1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4437.54㎡,土地使用权面积1316.09㎡,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权利性质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1月10日止。该房产的第二层有租赁,为带租且整体拍卖,起拍价4716.8万元,保证金400万元。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看样或与拍卖公司提前预约看样,电话:17706600776。
四、保证金支付及报名办法: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上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实名注册,在2020年6月29日下午4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
五、咨询电话:87715615、87869880(网络技术服务)
六、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10时至下午3时止(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
三、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天沁路329、331、333、335、337号1-1,G-1,2-1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4437.54㎡,土地使用权面积1316.09㎡,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权利性质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1月10日止。该房产的第二层有租赁,现带租整体拍卖,起拍价4716.8万元,保证金400万元。
四、报名办法:
竞买人须在诚拍网上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实名注册论证(若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在诚拍网上以单位名义注册,上传单位有效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原件照片,完成单位实名注册、论证),并在2020年6 月29 日下午4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 400 万元,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完成报名,取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2、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3、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参加本次竞拍,在上午10时至下午3时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3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5、买受人在网络拍卖平台竞价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6、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如多人联合竞拍一个标的的,所有买受人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签约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8、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9、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了解《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10、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抵扣成交款),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按揭的,首付款与按揭款均需到达指定账户)并与原产权人、承租人办理完租赁变更手续后,凭变更后的租赁合同原件到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2、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七、按揭贷款:本次拍卖需要办理房贷按揭的竞买人,相关事项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向按揭银行咨询,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
推荐按揭银行: 庄桥信用社: 蒋经理 咨询电话:13884427567
八、特别约定和说明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品质、结构变化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均以现状为准,房屋的四址界限以权证为准。
3、该房产的第二层现有租赁,租赁面积约为2218.77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5年3月31日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主和承租人继续有效。买受人须与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仅为出租方变更,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变更的须经承租人同意),并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4、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按拍卖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未按本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拍卖标的因长时间空置,如房屋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6、房屋若有零星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水、电、气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拍卖房屋的面积均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面积或其他证载事项上的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8、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进行认真察看,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9、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九、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出方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由卖出方承担;买受人的契税、登记费、工本费、印花税等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浙江省高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佣金收取标准的60%计取,按差额累进收费率计算,即佣金分段计算后再累加;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省高院收费标准如下:拍卖成交价5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为3%;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8%;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为0.5%;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2%;

十、成交价款的支付:
1、全额付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的成交款。
2、申请办理银行按揭的买受人 :
A.其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出具书面证明,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在拍卖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若按揭银行审核未通过,则买受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选择全额付清,否则视为违约。
B.按揭银行审核通过后,因买受人的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按揭银行拒绝贷款的,则买受人必须在收到银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否则视作违约。
3、拍卖成交款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开户名:宁波市江北区国库收付中心其他资金专户,开户行:建行宁波江北支行,账号:33101983736050506364【备注栏内注明:1201+买受人姓名+天沁路商铺成交款】,否则可能无法确认成交款到账情况,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一、拍卖标的的移交
1、房屋移交:在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成交款(按揭付款的,首付款和按揭款都应付至指定账户)后,由委托人确认到账后开具成交款收款收据,并联系业主单位落实房屋的移交事宜;在上述确认后,由拍卖公司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移交通知单》,买受人凭《房屋移交通知单》和其他要求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公司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以相关单位核定为准)由买受人承担;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等所欠费用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2、租赁变更:拍卖成交后,由原业主单位(原出租方)将拍卖成交情况通知承租人。经委托方确认收到全部成交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原业主单位(原出租方)通知房屋承租人办理变更租赁合同(仅为出租方变更);买受人凭有效身份证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租赁手续变更日即为租赁关系转移日。租赁合同变更后,原业主单位(原出租方)已收取的租金不再退还,未收取的租金在租赁合同变更后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人收取。
3、产权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拍卖成交款或首付款(按揭付款的,同时须由按揭银行出具的相关按揭审核证明)后,方可启动产权登记和过户等手续。全额付款的,可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按揭付款的,由拍卖人协助委托方及买受人代办过户手续。
十二、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
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四、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五、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竞拍流程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本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交纳款项和佣金——标的移交等,具体按诚拍网标的物竞价流程执行。

四、网站实名注册及认证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认证,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凡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拍卖保证金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物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出价前,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拍卖;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是否抵作成交款以竞买须知为准。如保证金是直接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当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款后,不计息退回竞买保证金;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4)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

①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② 恶意囤货;

③ 哄抬价格谋取暴利;

④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汇款运行时间

汇款金额

汇款范围

大额系统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全国

小额系统

7*24小时

小于等于5万元

全国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同城

七、拍卖方式

1. 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

2. 拍卖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八、标的物网上展示

拍卖人通过标的清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及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竞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成交规则,避免因此给您带来的不变。

1)有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成交价格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无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1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则竞价结果成立。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成交确认: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结算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确认: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且本人(公司)并对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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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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