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67元
结束时间2020-05-22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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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一批(位于舟山市豪舟码头附近堆场),数量合计约11342.7吨,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
起拍价:67元/吨,保证金:10万元。
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数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成交后,海砂的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砂一批,重量约11342.7吨。起拍价67元/吨,保证金10万元。
二、展示看样时间:请竞买人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7时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
三、竞拍办法:竞买人可在标的自由竞价结束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四、联系电话:18069007760、0574-87715615。
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查看。
本公司将于2020年5月22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办法:
1、拍卖标的:海砂一批(位于舟山市豪舟码头附近堆场),数量合计约11342.7吨,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起拍价67元/吨,保证金10万元。
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数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成交后,海砂的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
2、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竞拍办法:竞买人可在标的自由竞价结束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具体详见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
4、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20年5月21日17时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拍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自由应价时间为2小时,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6、拍卖方式:网络拍卖,以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当日(2020年5月27日)17时前携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8、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9、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标的竞价无法正常进行,则将该标的拍卖时间再另行通知。
四、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披露及瑕疵声明
1、标的相关信息以委托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为依据,标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以实地看货为准,如遇物品数量、重量、状况等有差异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处置,不称重,以现场实物勘察为准(特别提醒:只接受特定时间现场实地勘察,故现场勘察需在公告公示看样时间前进行看样预约登记,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应认真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及瑕疵。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本次拍卖标的属扣押物品,委托方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无法提供其品质鉴定文件等资料,标的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请竞买人自行仔细查验并确认标的的品质。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承担其相应风险。
4、请竞买人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拍卖人在《竞买须知》等资料中对标的的说明、数据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价款支付:
1、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5月27日前将拍卖成交总价款(拍卖成交总价款=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后重量)及拍卖佣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内。其拍卖保证金不得抵扣成交款,在提货完成后退还(不计息)。
2、拍卖佣金收取标准:以买受人的拍卖成交总价款(拍卖成交总价款=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后,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通知》的收费标准下浮60%收取。
3、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委托方提供收款收据。
六、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确认拍卖标的的价款已按约定全额缴付到账后,买受人持银行缴款单、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人所出具的移交单由委托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2、买受人应在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提清货物,超出提货有效期后仓储保管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搬运、运输、装卸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过磅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遵守委托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委托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要求完成标的物的搬运。移交称重时的实际重量须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一类)进行认证或监磅(计量磅必须经过年审,也可以水尺计量)。
4、拍卖资料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标的的数量或重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数量或重量发生变化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单价。
七、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和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执行(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意向竞买人报名并交纳拍卖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且已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八、其它:
1、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遇委托方因故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交付的拍卖保证金只退回保证金,不计息,也不赔偿任何损失。
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提取、转让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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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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