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126,300元 出价人:A6FE160
结束时间2024-07-31 10:11:20
52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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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一期)共21个车库,建筑面积约19.8-30.24㎡,用途均为车库,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6年12月4日止,起拍价7.38万-8.16万元/个(详见慈湖人家一期21个车库拍卖清单),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个(不计息)。 注:车库拍卖清单中有列明坐落位置、面积、起拍价等,请在诚拍网自行下载。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10时(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一期)共21个车库,建筑面积约19.8-30.24㎡,用途均为车库,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6年12月4日止,起拍价7.38万-8.16万元/个(详见慈湖人家一期21个车库拍卖清单),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个(不计息)。
注:车库拍卖清单中有列明坐落位置、面积、起拍价等,请在诚拍网自行下载。
二、展示看样:2024年7月29日、30日(9时-16时),电话17706600776。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且拍卖清单里所有拍卖标的竞价同时进行。
四、报名办法: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于2024年7月30日17时前在诚拍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并将竞买保证金缴入平台显示的保证金账号(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人本人、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
六、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七、联系电话:87712912、87715615、87869881(网络技术服务)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慈湖人家一期21个车库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且遵守各项条款的约定,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事宜敬告各位: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一期)共21个车库,建筑面积约19.8-30.24㎡,用途均为车库,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6年12月4日止,起拍价7.38万-8.16万元/个(详见《慈湖人家一期21个车库拍卖清单》),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个(不计息)。
注:车库拍卖清单中列明坐落位置、面积、起拍价等,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自行下载。
二、拍卖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10时(延时除外)。
三、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四、报名办法:
1、即日起竞买人本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于2024年7月30日17时前在诚拍网报名,并将竞买保证金缴入平台显示的保证金账号(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人本人、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完成报名,取得竞买资格。
2、本次拍卖,支付一份竞买保证金(1.5万元)的竞买人,可以参拍拍卖标的中任何一个车库;如竞买人需参拍多个车库,须同时支付相应保证金。
3、简易流程:实地看样→用户注册→实名认证→申请参拍→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出价)。
五、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2、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且以上拍卖标的竞价同时进行。
3、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参加本次竞拍。在2024年7月31 日上午9时至10时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拍卖标的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3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3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5、网络在线拍卖会规定时间内每标的有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6、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有效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7、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车库之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并愿意遵守《慈湖人家一期21个车库拍卖公告》、《慈湖人家一期21个车库竞买须知》、《慈湖人家一期21个车库拍卖清单》、《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车库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车库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车库的质量、车库门的损坏及结构可能发生的变化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3、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得改变车库的用途和结构。
4、若部分车库门宽度比较窄车辆难入库,以及车库内装有上下水管道等现象,竞买人承诺竞买成功后不得擅自改变车库结构以及上下水管道的位置。
5、本次拍卖的车库因长时间空置,可能存在车库门或锁损坏、被占用、车库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地面不平、起皮、结构瑕疵(包括墙体的变动、车库卷帘门损坏等)等情况,本公司只按车库现状拍卖,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标的起拍价已包含各种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考虑瑕疵后进行竞买,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车库的任何瑕疵为由悔约和要求修缮和赔偿。
6、车库若有零星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拍卖车库的建筑面积均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若存在面积上的差异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8、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对车库能否满足买受人的需求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作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车库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七、竞买保证金的处理:
1、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转为拍卖成交款。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车库产权过户完成后向本公司申请退还,本公司于符合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买受人(不计息)。
八、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3、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并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901130209000016826,开户行:工行宁波慈城支行,付款时应备注:买受人姓名及购买的车库信息)。
十、过户税费和中介服务费
1、过户税费: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委托人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均由委托方承担;买受人的契税、登记费、工本费、印花税等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中介服务费:中介服务费由拍卖佣金及宣传推广费组成,均由买受人承担,从买受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①、拍卖佣金按《浙江省高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的50%计收,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拍卖成交价5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为2.5%(5%*50%);
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为1.5%(3%*50%);
以此类推(佣金费率,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
若单个标的按上述佣金收取标准计算高于60000元的,最高收费限额为60000元。
②、宣传推广费:包括公告费、招商、宣传、资料费、组织拍卖会等费用,按每个车库100元一次性包干,不参与下浮。
十一、拍卖标的的移交
1、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中介服务费后10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有效身份证件和成交款付款凭证向委托方申请办理车库移交手续。
2、权属交付
(1)在办理不动产交易过户前,委托方按规定需先办理更换不动产权证、更名等相关手续,完成后方可办理产权交易、过户登记。
(2)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和中介服务费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共同办理网签、过户等手续,由拍卖人协助。
3、现场交付:
(1)车库办理完毕产权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的实物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应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移交确认单》,自《房屋移交确认单》签署之日起,房地产占有转移给买受人,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2)车库移交前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相关单位核定为准)。
十二、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了解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合同、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承诺遵守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责任。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和网络在线拍卖会“拍卖师发言”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三、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车库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中介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中介服务费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五、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六、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慈湖人家一期21个车库拍卖清单 |
||||||
序号 |
坐落地址 |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起拍价(元) |
备注 |
1 |
慈城镇慈湖人家10幢660号D-1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351号/ |
26.30 |
4.38 |
78500 |
|
2 |
慈城镇慈湖人家10幢661号D-2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1220号/ |
19.80 |
3.30 |
73800 |
|
3 |
慈城镇慈湖人家10幢662号D-3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1221号/ |
25.20 |
4.20 |
77700 |
|
4 |
慈城镇慈湖人家10幢663号D-4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786号/ |
25.20 |
4.20 |
77700 |
|
5 |
慈城镇慈湖人家10幢664号D-5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791号/ |
19.80 |
3.30 |
73800 |
|
6 |
慈城镇慈湖人家16幢691号D-1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799号/ |
28.19 |
4.70 |
80100 |
|
7 |
慈城镇慈湖人家16幢692号D-2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279号/ |
22.18 |
3.70 |
75400 |
|
8 |
慈城镇慈湖人家16幢693号D-3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294号/ |
30.24 |
5.04 |
81600 |
|
9 |
慈城镇慈湖人家16幢694号D-4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1216号/ |
30.24 |
5.04 |
81600 |
|
10 |
慈城镇慈湖人家16幢695号D-5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1222号/ |
22.18 |
3.70 |
75400 |
|
11 |
慈城镇慈湖人家16幢696号D-6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354号/ |
28.19 |
4.70 |
80100 |
|
12 |
慈城镇慈湖人家48幢869号D-1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934号/ |
26.93 |
4.49 |
79300 |
|
13 |
慈城镇慈湖人家48幢870号D-2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946号/ |
21.78 |
3.63 |
74600 |
|
14 |
慈城镇慈湖人家48幢871号D-3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9680号/ |
29.70 |
4.95 |
80900 |
|
15 |
慈城镇慈湖人家48幢872号D-4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992号/ |
29.70 |
4.95 |
80900 |
|
16 |
慈城镇慈湖人家48幢873号D-5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995号/ |
21.78 |
3.63 |
74600 |
|
17 |
慈城镇慈湖人家48幢874号D-6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997号/ |
26.93 |
4.49 |
79300 |
|
18 |
慈城镇慈湖人家53幢900号D-5 |
浙(2024)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79408号 |
21.78 |
3.63 |
74600 |
|
19 |
慈城镇慈湖人家55幢904号D-1 |
浙(2024)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79407号 |
26.93 |
4.49 |
79300 |
|
20 |
慈城镇慈湖人家55幢905号D-2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352号/ |
21.78 |
3.63 |
74600 |
|
21 |
慈城镇慈湖人家55幢906号D-3 |
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50022314号/ |
29.70 |
4.95 |
80900 |
|
小 计 |
|
534.53 |
89.10 |
|
|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6FE160 | 126300.000 | 2024-07-31 10:08:20 |
出局 | A55EFC9 | 125300.000 | 2024-07-31 10:08:04 |
出局 | A6FE160 | 124300.000 | 2024-07-31 10:07:42 |
出局 | A55EFC9 | 123300.000 | 2024-07-31 10:07:40 |
出局 | A6FE160 | 122300.000 | 2024-07-31 10:07:04 |
出局 | A55EFC9 | 121300.000 | 2024-07-31 10:07:02 |
出局 | A6FE160 | 120300.000 | 2024-07-31 10:06:17 |
出局 | A55EFC9 | 119300.000 | 2024-07-31 10:04:52 |
出局 | A6FE160 | 118300.000 | 2024-07-31 10:04:23 |
出局 | A55EFC9 | 117300.000 | 2024-07-31 10:03:57 |
出局 | A6FE160 | 116300.000 | 2024-07-31 10:03:38 |
出局 | A55EFC9 | 115300.000 | 2024-07-31 10:03:01 |
出局 | A6FE160 | 114300.000 | 2024-07-31 10:02:52 |
出局 | A55EFC9 | 113300.000 | 2024-07-31 10:02:44 |
出局 | A6FE160 | 112300.000 | 2024-07-31 10:02:03 |
出局 | A55EFC9 | 111300.000 | 2024-07-31 10:01:51 |
出局 | A6FE160 | 110300.000 | 2024-07-31 10:01:10 |
出局 | A55EFC9 | 109300.000 | 2024-07-31 10:00:50 |
出局 | A6FE160 | 108300.000 | 2024-07-31 10:00:32 |
出局 | A55EFC9 | 107300.000 | 2024-07-31 10:00:05 |
出局 | A6FE160 | 106300.000 | 2024-07-31 09:59:47 |
出局 | A55EFC9 | 105300.000 | 2024-07-31 09:59:46 |
出局 | A4A1439 | 104300.000 | 2024-07-31 09:59:18 |
出局 | A6FE160 | 103300.000 | 2024-07-31 09:58:56 |
出局 | A4A1439 | 102300.000 | 2024-07-31 09:58:34 |
出局 | A6FE160 | 101300.000 | 2024-07-31 09:58:22 |
出局 | A4A1439 | 100300.000 | 2024-07-31 09:58:12 |
出局 | A55EFC9 | 99300.000 | 2024-07-31 09:58:09 |
出局 | A4A1439 | 98300.000 | 2024-07-31 09:57:06 |
出局 | A6FE160 | 97300.000 | 2024-07-31 09:57:01 |
出局 | A55EFC9 | 96300.000 | 2024-07-31 09:56:56 |
出局 | A4A1439 | 95300.000 | 2024-07-31 09:56:08 |
出局 | A55EFC9 | 94300.000 | 2024-07-31 09:56:01 |
出局 | A4A1439 | 93300.000 | 2024-07-31 09:55:31 |
出局 | A6FE160 | 92300.000 | 2024-07-31 09:51:18 |
出局 | A55EFC9 | 91300.000 | 2024-07-31 09:50:03 |
出局 | A6FE160 | 90300.000 | 2024-07-31 09:45:08 |
出局 | A55EFC9 | 89300.000 | 2024-07-31 09:45:02 |
出局 | A6FE160 | 88300.000 | 2024-07-31 09:32:49 |
出局 | AB205ED | 87300.000 | 2024-07-31 09:31:54 |
出局 | A6FE160 | 86300.000 | 2024-07-31 09:31:27 |
出局 | AB205ED | 85300.000 | 2024-07-31 09:31:17 |
出局 | A6FE160 | 84300.000 | 2024-07-31 09:28:25 |
出局 | A55EFC9 | 83300.000 | 2024-07-31 09:26:10 |
出局 | A6FE160 | 82300.000 | 2024-07-31 09:24:39 |
出局 | A55EFC9 | 81300.000 | 2024-07-31 09:22:22 |
出局 | AB205ED | 80300.000 | 2024-07-31 09:21:16 |
出局 | A55EFC9 | 79300.000 | 2024-07-31 09: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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