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起拍价 1,679,000元
结束时间2022-11-03 11:00:00
8人报名
407次围观
(标的物信息表)
标的物名称 |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前河路33号4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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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7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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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1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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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 |
2022年11月3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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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
16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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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1.评估报告 2.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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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税费等情况 |
1.若标的物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全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移交后则上述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转户过程中需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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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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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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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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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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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镇海住宅拍卖公告》; 2、《《镇海住宅拍卖清单》; 3、《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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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语 |
周边配套成熟、 咨询电话:13780091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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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物 介 绍
4.(不动产权证书:浙(2022)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9778号) |
一、拍卖标的:位于镇海区八里桥、胜利北路、前河路、聪园路等共4套住,证载建筑面积52.19~78.48㎡,起拍价104.5~167.9万元。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政府关于住房限购、限售、限贷相关政策规定,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五、竞拍办法:竞买人须在2022年11月2日下午24时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住宅10万元/套)。
六、其他事项:
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七、联系电话:13780091774、0574-87715615、87810772、(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查看。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权证 |
规划 用途 |
建筑 面积 (㎡)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八里桥4号403室 |
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45257号 |
住宅 |
63.78 |
147 |
10 |
2 |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北路2号楼104室 |
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45261号 |
住宅 |
52.19 |
104.5 |
10 |
3 |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前河路33号407室 |
浙(2022)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9778号 |
住宅 |
78.48 |
167.9 |
10 |
4 |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聪园路87号603室 |
浙(2022)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9781号 |
住宅 |
53.35 |
110 |
10 |
二、竞买办法
1、竞买人条件: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规定资质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2、意向竞买人须按《住宅拍卖公告》里要求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拍卖时间、地点:2022年11月3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4、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或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5、根据诚拍网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
6、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7、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及佣金——移交标的。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
2、出价延时(限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四、拍卖规定:
1、“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竞买须知》,了解《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2年11月4日下午5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5、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特别约定和说明
1、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政府关于住房限购、限售、限贷相关政策规定,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支付一份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参拍拍卖标的中的任何一套,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如竞买人需参拍多个标的,须支付多份保证金。
3、竞买人如参拍一套或多套标的的,须根据宁波市政府住房限售、限贷政策规定的要求,结合自己是否符合政策的情况自行作出竞拍决定,并对自己作出的决定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关于住房购买、住房出售、和住房贷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5、本次拍卖的住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和终止日期均出自于权证记载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档案查询结果,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和终止日期以不动产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差异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6、标的1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八里桥4号403室土地性质为划拨,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待办完该手续后启动过户,过户时间大约为3个月。
7、本次拍卖标的目前有空置,如房屋内有杂物堆放,屋顶、窗台、墙体有渗漏水,墙面有剥落、发霉现象,给水管道、排污水管道存在生锈腐烂等现象,因相邻房屋漏水造成本宗房屋漏水的情况,房屋的门、窗等有变形损坏情况和无法确认其对应的车棚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更换和与相邻房屋业主或小区物业协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8、若有零星、少量水、电费欠缴或水电表报停、被拆,水、电、燃气(一户一表)、网络、数字电视未开通立户等情况,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需转户的,待权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9、本次拍卖仅以房地产本身并以房地产之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物品,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于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以及装修或改造后发生的相关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踏勘,并对标的的物业、水电等价格作充分了解。
10、不动产权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数字电视等相关过户手续。
1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12、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六、过户税费和拍卖费用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成交价的3%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买受人的拍卖费用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品的移交方式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总价的50%的价款,余额部分须在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抵扣。
2、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 76810188000045992 ,开户行: 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
3、产权证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可以启动产权过户手续。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
4、房屋的移交: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拍卖人协助委托人办理房屋移交手续,买受人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等到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房屋移交手续,领取房屋钥匙。
5、若标的物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全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标的移交后则上述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9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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