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起拍价 94,080元
结束时间2022-01-25 11:00:00
20人报名
452次围观
一、拍卖标的:位于萧山区新华村物流基地内仓库及其他标的共32处租赁权,出租面积:22.4——5400㎡,首年租金起拍价:6600——464292元,拍卖保证金5000—30000元/处。未尽详情请登录“诚拍网”查看拍卖专场资料。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标的原承租人按本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拍卖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时报名参加拍卖的,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2年1月 25 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萧山区新华村物流基地内仓库及其他标的共29处租赁权,出租面积:22.4——5400㎡,首年租金起拍价:6600——464292元,拍卖保证金5000—30000元/处。未尽详情请登录“诚拍网”查看拍卖专场资料。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标的原承租人按本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拍卖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时报名参加拍卖的,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四、报名办法: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并于2022年1月 24 日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拍卖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
五、本公司联系电话:18072718687、87869880(网络技术服务),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66号中华钱塘航空大厦1幢1504。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18 日
租赁权拍卖标的调整公告
接委托方通知,对原于2022年1月25 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中的拍卖标的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①原标的6为整体拍卖: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规划用途 |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
租期(年) |
原租赁到期日 |
拍卖保证金/元 |
6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0、11、12、13号 |
1120 |
仓库 |
376320 |
3 |
2021.12.31 |
30000 |
②现将标的6拆分为4个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规划用途 |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
租期(年) |
原租赁到期日 |
拍卖保证金/元 |
6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0号 |
280 |
仓库 |
94080 |
3 |
2021.12.31 |
10000 |
30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1号 |
280 |
仓库 |
94080 |
3 |
2021.12.31 |
10000 |
31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2号 |
280 |
仓库 |
94080 |
3 |
2021.12.31 |
10000 |
32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3号 |
280 |
仓库 |
94080 |
3 |
2021.12.31 |
10000 |
③原于2022年1月18日在《中国商网》刊登的《租赁权拍卖公告》中的“一、拍卖标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华村物流基地内仓库及其他标的共29处租赁权”,更改为“一、拍卖标的: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华村物流基地内仓库及其他标的共32处租赁权”。
其余拍卖内容不变。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
本公司定于2022年1月 25 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仅为租赁)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规划用途 |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
租期(年) |
原租赁到期日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01.02号 |
560 |
仓库 |
174720 |
3 |
2021.12.31 |
20000 |
2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03号 |
280 |
仓库 |
100800 |
3 |
2021.12.31 |
10000 |
3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06号 |
280 |
仓库 |
100800 |
3 |
2021.12.31 |
10000 |
4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07号 |
280 |
仓库 |
87360 |
3 |
2021.12.31 |
10000 |
5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08、09号 |
560 |
仓库 |
201600 |
3 |
2021.12.31 |
20000 |
6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0号 |
280 |
仓库 |
94080 |
3 |
2021.12.31 |
10000 |
7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4、15号 |
560 |
仓库 |
201600 |
3 |
2021.12.31 |
20000 |
8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7号 |
280 |
仓库 |
100800 |
3 |
2021.12.31 |
10000 |
9 |
位于物流基地南04号仓库 |
72 |
仓库 |
60480 |
3 |
2021.12.31 |
10000 |
10 |
位于物流基地南14号仓库 |
72 |
仓库 |
60480 |
3 |
2021.12.31 |
10000 |
11 |
位于物流基地南8、9、10号仓库 |
216 |
仓库 |
172368 |
3 |
2022.1.15 |
20000 |
12 |
位于物流基地南库房09号第二层 |
72 |
仓库 |
16416 |
3 |
10000 |
|
13 |
位于物流基地南库房一层7号 |
72 |
仓库 |
60480 |
3 |
10000 |
|
14 |
位于物流基地北01、02号仓库 |
144 |
仓库 |
120960 |
3 |
2021.12.31 |
10000 |
15 |
位于物流基地北04 |
72 |
仓库 |
60480 |
3 |
/ |
10000 |
16 |
位于物流基地北05号仓库 |
72 |
仓库 |
60480 |
3 |
2021.12.31 |
10000 |
17 |
位于物流基地北06、07号仓库 |
144 |
仓库 |
120960 |
3 |
2021.12.31 |
10000 |
18 |
位于物流基地北08号仓库 |
72 |
仓库 |
60480 |
3 |
2021.12.31 |
10000 |
19 |
位于物流基地北09号仓库 |
72 |
仓库 |
60480 |
3 |
2021.12.31 |
10000 |
20 |
位于物流基地北10号仓库 |
72 |
仓库 |
60480 |
3 |
2021.12.31 |
10000 |
21 |
位于物流基地北11号仓库 |
72 |
仓库 |
60480 |
3 |
2021.12.31 |
10000 |
22 |
位于物流基地北12、13号仓库 |
144 |
仓库 |
120960 |
3 |
2021.12.31 |
10000 |
23 |
位于物流基地内大门以北区块土地 |
5400 |
/ |
464292 |
3 |
2022.1.31 |
30000 |
24 |
位于物流基地北楼后面土地 |
77 |
/ |
16632 |
3 |
2021.12.31 |
10000 |
25 |
位于物流基地南北房北面第3层3间 |
108 |
仓库 |
25920 |
3 |
2021.12.31 |
10000 |
26 |
位于物流基地北楼北面简易房(小间3间,大间1间,车棚1间) |
349 |
仓库 |
110982 |
3 |
2021.12.31 |
10000 |
27 |
位于物流基地物流北楼北面小屋一间 |
22.4 |
仓库 |
7258 |
3 |
2021.12.31 |
5000 |
28 |
位于物流基地内地磅 |
/ |
/ |
6600 |
3 |
2021.12.31 |
5000 |
29 |
新华振新路西、振宁路南配套房2号楼房屋 |
2274.57 |
商业用房 |
383556 |
5 |
2021.12.31 |
30000 |
30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1号 |
280 |
仓库 |
94080 |
3 |
2021.12.31 |
10000 |
31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2号 |
280 |
仓库 |
94080 |
3 |
2021.12.31 |
10000 |
32 |
位于物流基地西钢房仓库13号 |
280 |
仓库 |
94080 |
3 |
2021.12.31 |
10000 |
注意事项:①经委托人确认,标的6、25、30、31、32因仓库出租行业的限制性要求,不得从事物流、快递行业,故从事物流、快递行业,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承租权。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拍卖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报名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②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即为保留价,成交价均为首年租金,租期3年,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其中标的29租赁期为5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必须先交款后使用,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③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利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且不得从事 餐饮、物流、快递、汽修、烧烤、棋牌、足浴按摩、美容美发等 ,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买受人(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如需将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使用,需经委托人书面许可。具体租赁用途须经甲方同意,并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对产业结构的要求规定。
④竞买人从事经营餐饮、物流、快递、汽修、烧烤、棋牌、足浴按摩、美容美发等,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如经拍卖成交的,竞拍无效,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⑤经拍卖成交的标的,如买受人从事经营限制性行业的,委托人将收回该拍卖标的。
⑥如是新竞买人拍卖成交的,新承租人需支付原承租人标的内装修费用,具体金额由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协商确定。
⑦各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标的装修方案。
四、报名办法:
1、竞买人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法人须上传营业值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即日起在“诚拍网”图片展示。竞买人可与本公司提前联系预约实地看样时间,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3、根据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月 24 日前。
4、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5、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及佣金——移交标的。
五、租赁权拍卖规定:
1、拍卖时间、地点:2022年1月 25 日9:00至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现场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包括税费、标的物移交、租赁期间发生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租赁权拍卖仅按租赁物之现状进行拍卖,并愿意接受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6、在竞买开始前,委托人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予以接受,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补偿,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7、竞买人:
①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公告及清单上载明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承租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承租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后,凭《租赁合同》,扣除佣金后退还剩余款项。
④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网络拍卖平台诚拍网(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露,其后果自负。
8、买受人(承租人):
①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拍卖成交后,网络成交买受人须在2022年1月 26 日下午5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六、成交款及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2022年1月 29 日前将第一年的租金及房屋租赁押金(年租金成交价的10%),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杭州新华物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商银行宁围支行 ,账号:201000010138256)。委托人按照税务规定向买受人开具租金发票及房屋押金收据。第二年起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逐年支付给委托人。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 3 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按3年租金总额的2%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拍卖人也可从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
3、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及时支付拍卖成交款、房屋租赁押金及拍卖佣金的,自违约之日起按逾期部分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超过上述规定期限5日任未交清拍卖成价款、房屋租赁押金及拍卖佣金,拍卖人可单方解除拍卖标的的成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七、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结束后于2022年1月 29 日前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并持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首年租金及租赁押金的汇款凭证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
3、办理标的实物移交,具体实物移交时间、移交方式由委托方确定。
4、本次拍租房屋若非原承租人竞拍成交的,委托方在拍卖成交后,于拍卖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空置,达到可移交状态。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有权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对房屋移交时间进行合理的调整;若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致使延期移交的,委托人有权通知买受人,买受人自收到委托人通知后,移交时间则相应顺延。若由于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因原承租人标的内装修费用未能协商一致的,不能移交的,竞拍无效,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标的移交由委托人负责,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
6、拍卖成交后,承租人能否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承租人如需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八、特别约定:
1、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仓库的结构及用途。买受人(承租人)如需装修,须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委托人有关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提前亦然)若买受人(承租人)不再租用,所租用仓库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2、租赁期间因买受人(承租人)原因致使库房破坏,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动仓库结构的或在室外搭建筑物,在委托人书面通知规定时间内买受人(承租人)未整改的,委托人有权拆除。未拆除的到期后(提前解除亦然)无偿归还委托人所有。
3、所租仓库不得挪作它用,并且委托人有权对买受人(承租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4、场地内车辆停放整齐,卫生清洁。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做好门前三包,保持环境整洁,委托人只清运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装桶后不得掺杂其他非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装修等其他混合垃圾,必须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处理。
5、买受人(承租人)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经营费用及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负,委托人不承担一切经济以及法律责任。
6、在租赁期间,电、自来水、雨水、污水等维修事项由买受人(承租人)自理。
7、到期归还时如出现房屋损坏等现象,委托人因维修等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租人)全额赔偿。
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或造成买受人(承租人)损失的,委托人不承担责任。
9、买受人(承租人)应注意用火、用电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好消防安全措施,备好若干消防灭火器材。因买受人(承租人)原因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责任;因买受人(承租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或第三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承租人)赔偿;并且第三人的损失亦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0、租赁期间内,如国家征迁或村需要用地时,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全退出租赁房屋,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负,与委托人无关,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对拍租房屋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12、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13、标的物的消防设施及相关消防手续办理由买受人(承租方)负责。
14、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九、法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本公司已将知道的标的瑕疵向竞买人说明,委托人、拍卖人声明:对本次拍卖所有标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自买受人(承租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
②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并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出租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出租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二、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18 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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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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