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3,774,000元
结束时间2021-12-30 10:03:18
759次围观
朱佳苑8套住宅拍卖清单 | ||||||
序号 | 房屋坐落 | 房屋建筑面积(㎡) | 自行车房 | 参考单价(元/㎡) | 起拍价(万元) | |
坐落 | 面积(㎡) | |||||
1 | 朱佳苑10幢28号403 | 88.79 | 朱佳苑10幢28号D-30 | 6.1 | 24210 | 215 |
2 | 朱佳苑11幢32号203 | 121.43 | 朱佳苑11幢32号D-22 | 9 | 23058 | 280 |
3 | 朱佳苑11幢32号603,阁03 | 209.81 | 朱佳苑11幢32号D-18 | 7.3 | 17988 | 377.4 |
4 | 朱佳苑16幢49号301 | 76.55 | 朱佳苑16幢49号D-32 | 5.9 | 24210 | 185.3 |
5 | 朱佳苑16幢49号502 | 76.55 | 朱佳苑16幢49号D-28 | 6 | 23058 | 176.5 |
6 | 朱佳苑30幢97号203 | 121.13 | 朱佳苑30幢96、97号D-4 | 8.7 | 23058 | 279.3 |
7 | 朱佳苑30幢97号503 | 121.13 | 朱佳苑30幢96、97号D-17 | 5.9 | 22596 | 273.7 |
8 | 朱佳苑30幢97号603,阁03 | 209.8 | 朱佳苑30幢96、97号D-18 | 6.3 | 17988 | 377.4 |
小 计 | 1025.19 | 2164.6 |
受委托,本公司将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宁波市江北区朱佳苑小区8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76.55~209.81㎡,起拍价176.5万元起,参考单价17988-24210元/㎡,详见《拍卖清单》,拍卖保证金15万元/套。
标的2、宁波市江北区朱佳苑小区6处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49.06~346.04㎡,起拍价60万元起,参考单价6773-12845元/㎡,拍卖保证金等详见拍卖清单。
注:拍卖清单和竞买须知请在诚拍网自行下载。
二、拍卖时间:
标的1、于2021年12月30日9:00起,按拍卖标的序号从小到大逐套进行拍卖,每个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延时除外);标的2、于2021年12月30日13:00-15:00止(延时除外),均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6处商业用房竞价同时进行。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四、咨询、看样时间:2021年12月12日-13日、12月26日-27日(9:00-16:00),电话:17706600776。
五、报名办法:竞买人本人即日起在诚拍网上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并于拍卖会开始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注: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的人姓名必须一致)。
六、特别提示:
1.住宅的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关于住房限购、限售、限贷相关政策规定。
2.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按本拍卖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竞买对应标的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清单》以及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专场资料,一经参拍,我公司视为竞买人已知晓并认可所有条款的约定。
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jiangbei.bidding.gov.cn同时公告。
八、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九、联系方式:电话:87715615、87810772、87869880(网络技术服务),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
标的1、宁波市江北区朱佳苑小区8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76.55~209.81㎡,起拍价176.5万元起,参考单价17988-24210元/㎡,拍卖保证金15万元/套。
注:详见《朱佳苑8套住宅拍卖清单》,清单中有列明房屋坐落、房屋建筑面积、自行车房坐落和面积、参考单价、起拍价等,拍卖清单和竞买须知请在诚拍网自行下载。
二、拍卖时间:于2021年12月30日9:00起。
三、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四、竞买资格: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关于住房限购、限售、限贷相关政策规定,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本次《拍卖公告》的要求,在诚拍网上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并于拍卖会开始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15万元/套(注: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的人姓名必须一致),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完成报名,取得竞买资格。
2、简易流程:实地看样—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参拍报名—按提示交纳保证金—
申请参拍并冻结保证金—参加竞买(出价)。
六、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即将开始前,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加本次竞拍。
2、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
3、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4、本次拍卖采用二轮拍卖,先按拍卖标的清单序号从小到大逐套拍卖,等一轮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房源,自动依次转入第二轮进行再次拍卖。
5、每套住宅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延时除外,延时周期2分钟/次),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具体操作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6、支付一份保证金(15万元)的竞买人,可以参拍拍卖标的中的任何一套,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如竞买人需参拍多套住宅,须支付多份保证金。竞买人参拍一套或多套住宅,须根据宁波市住房限购、限售、限贷政策规定的要求,结合自己是否符合政策的情况自行作出竞拍决定,并对自己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
7、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有效出价最高且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本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多人联合竞拍一套住宅的,所有买受人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等原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9、拍卖成交后,房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本公司签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10、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七、拍卖保证金
1、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拍卖成交的:一旦成交,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其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划拨用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税费的,则由委托方承担。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浙江省高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佣金收取标准的60%计取,即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3%(5%*60%)收取,超过50万—200万元部分按1.8%(3%*60%)收取,超过200万—500万元部分按1.2%(2%*60%)收取,超过500万—1000万元部分按0.9%(1.5%*60%)收取,以此类推(佣金费率,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全额付款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总价50%的价款,余额部分须在拍卖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抵扣。
2、申请办理银行按揭的买受人:
A.本次拍卖需要办理房贷按揭的竞买人,相关事项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按揭银行咨询。其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出具书面证明,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首付款。其履约保证金不得抵扣成交款,在银行按揭贷款部分款项到位后退还(不计息)。
B.银行按揭贷款部分须在拍卖成交后90个工作日内到位,如银行按揭部分不能在90个工作日内到账的,则买受人需在同一时间付清余额部分作为预付款,待银行贷款到位,买受人支付的预付款部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C.按揭银行审核通过后,因买受人的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按揭银行拒绝贷款的,则买受人必须在收到银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否则视作违约。
D.按揭手续办理期间,因政策调整导致按揭资格、利率、金额、年限发生变化,则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
3、拍卖成交款(包括首付款和按揭款)都应直接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帐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十、拍卖标的的移交
1、权证过户:
A.本次拍卖的住宅,在办理不动产交易过户前,按规定需先行补办不动产权证和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手续,完成以上手续后方可办理产权交易、过户登记。
B.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首付款(按揭付款的,同时须由按揭银行出具的相关按揭审核证明)且权证符合过户条件后,根据宁波市住房限售、限购、限贷政策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和住房交易合同网签情况记录等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则启动办理产权交易、过户登记手续。
C.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委托拍卖人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含网签合同、合同备案、纳税申报及不动产过户),全额付款的按每套220元、按揭付款的按每套800元向买受人收取代办费。
2、房屋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按揭付款的,首付款和按揭款都应付至指定账户)后,买受人凭身份证和由拍卖人开具的《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到小区物业公司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移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相关单位核定为准);在房屋移交前的物业费及欠缴的水、天燃气、电费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一、特别约定和说明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竞买人是否符合当前限购、限售、限贷政策规定,由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后自行确认,拍卖人与委托人对此不做确认。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住宅无法过户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本人承担。
3、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关于住房购买、出售、贷款等相关政策,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4、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5、本次拍卖标的因长时间空置或曾被使用过,如房屋内或自行车房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等设施损坏或被拆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6、部分房屋若有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水、电、气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拍卖标的的面积出自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面积或其他证载事项上的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8、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二、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以及《朱佳苑8套住宅拍卖清单》、本《住宅竞买须知》,并了解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知晓并接受本《竞买须知》及附件、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的约定,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住宅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十三、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再行拍卖: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住宅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五、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六、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1、《朱佳苑8套住宅拍卖清单》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 2019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302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70027 拍卖经营许可证 浙宁33019511000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