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69,277元 出价人:A61B7B7
结束时间2021-11-12 11:00:00
1人报名
619次围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规划用途 |
首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
租期(年) |
备注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上街37号 |
35.9 |
商业 |
12.5 |
3 |
/ |
1万 |
2 |
新安路9号中 |
35.34 |
商业 |
3.3 |
3 |
暂未分割 |
1万 |
3 |
新安路9号北 |
33 |
商业 |
3.08 |
3 |
1万 |
|
4 |
上街15号一至二层 |
124.94 |
商业 |
9.96 |
3 |
有漏水 |
1万 |
5 |
新安路17号 |
34.02 |
商业 |
3.2 |
3 |
/ |
1万 |
6 |
文一西路1500号 6号楼三单元一楼 |
73 |
商业 |
6.9277 |
3 |
有租赁,租赁期至2021.10.31 |
1万 |
受委托,兹定于2021年11月12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位于衢州市上街、新安路,杭州市文一西路等6处房屋租赁权,首年租金起拍价3.08-12.5万元。详情请登录诚拍网拍卖平台查看。注:其中文一西路房屋有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咨询看样及竞拍办法:即日起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事宜,并于2021年11月12日9时前登录“诚拍网”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三、联系电话:18072718687、0574-87869880;地址:衢州市利时卢森堡A区12楼。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本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2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规划用途 |
首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
租期(年) |
备注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上街37号 |
35.9 |
商业 |
12.5 |
3 |
/ |
1万 |
2 |
新安路9号中 |
35.34 |
商业 |
3.3 |
3 |
暂未分割 |
1万 |
3 |
新安路9号北 |
33 |
商业 |
3.08 |
3 |
1万 |
|
4 |
上街15号一至二层 |
124.94 |
商业 |
9.96 |
3 |
有漏水 |
1万 |
5 |
新安路17号 |
34.02 |
商业 |
3.2 |
3 |
/ |
1万 |
6 |
文一西路1500号 6号楼三单元一楼 |
73 |
商业 |
6.9277 |
3 |
有租赁,租赁期至2021.10.31 |
1万 |
注:①标的6为带租拍卖,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参加拍卖,如未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②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即为保留价,成交价均为首年租金,租金每12个月一付,年租金次年开始逐年递增5%,租赁押金按照年租金成交价的20%,化整为零到百位。
③买受人对房屋的使用、处置、利用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且不得从事明火餐饮,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房屋的使用仅限于买受人自己之用,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买受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租赁用途,如需将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使用,需经委托人书面许可。
四、报名办法:
1、竞买人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法人须上传营业值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即日起在“诚拍网”图片展示。竞买人可与本公司提前联系预约实地看样时间,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3、根据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拍卖开始前。
4、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5、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及佣金——移交标的。
五、租赁权拍卖规定:
1、拍卖时间、地点:2021年11月12日9:00至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现场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包括税费、标的物移交、租赁期间发生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租赁权拍卖仅按房屋之现状进行拍卖,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次年开始逐年递增5%。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6、在竞买开始前,委托人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予以接受,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补偿,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7、竞买人:
①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公告及清单上载明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现场实物为准,若有误差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凭《租赁合同》无息退还。
④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网络拍卖平台诚拍网(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露,其后果自负。
8、买受人(承租人):
①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拍卖成交后,网络成交买受人须在2021年11月19日下午5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第一年的租金、房屋租赁押金(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及拍卖佣金,第二年起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逐年支付给委托人。标的交付后,买受人需按照物业相关规定缴纳物业费等。
六、成交款及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房屋租赁押金(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及拍卖佣金(成交价的0.5%)直接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付款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账 号:76810188000045992
2、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及时支付拍卖成交款、房屋租赁押金及拍卖佣金的,自违约之日起按逾期部分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超过上诉规定期限5日任未交清拍卖成价款、房屋租赁押金及拍卖佣金,拍卖人可单方解除拍卖标的的成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七、标的移交: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情况 |
租赁押金 |
标的的交付 |
1 |
上街37号 |
空置 |
首年租金的20% (取整到元) |
①现空置标的,买受人全部款项付清后30日内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租期自标的交付后开始计算,无装潢期。 ②现有租赁标的,未到期的,若原承租人成交,租期自原租赁合同结束后开始计算,无装潢期;已到期标的,标的交付后开始计算租期,无装潢期。若非原承租人成交,原租赁合同到期后30日内,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腾空交付给买受人,租期自标的交付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三年,无装潢起。 ③若委托人超出30日未能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可选择解除拍卖成交合同,退回所交的拍卖成交款、租赁押金(不计息),各方互不追究责任;买受人也可选择继续等待,直至委托人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为止。 |
2 |
新安路9号中 |
空置 |
||
3 |
新安路9号北 |
空置 |
||
4 |
上街15号一至二层 |
空置 |
||
5 |
新安路17号 |
空置 |
||
6 |
文一西路1500号 6号楼三单元一楼 |
租赁期至2021.10.31 |
八、特别约定:
1、本次承租权拍卖的所有房产内动产均不包括在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所有房产均按交付时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若有管道堵塞、屋面渗漏、墙面(体)剥落、门窗锁损坏、纱窗缺损等情况均按交付时的现状交付,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维修;水、电等设施均按现状交付。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交付手续的,视同标的已交付。
2、交付时,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建筑图纸等资料,交付后,买受人不得在房屋外塔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或改造里面造型,不得破坏房屋基础,房屋内及房屋间原有的墙体、砼柱等不得擅自拆除。交付后,买受人设置门面招牌、广告时须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如涉及他人权益,由承租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拍卖人不负责协调。
3、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对拍租房屋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4、买受人(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损毁的,买受人(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委托人(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买受人(承租人)自理。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委托人(出租人)若要求恢复原样的,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恢复。
6、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若涉及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等安装及增扩容均由承租人自理。
7、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租赁合同》或者本次《竞买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房屋的。
②将房屋用于非法用途或不符合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房租及履约保证金。
8、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
9、标的物的消防设施及相关消防手续办理由买受人(承租方)负责。
10、由于历史原因,标的地址或门牌可能会有差异,以实际展示为准。
九、法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本公司已将知道的标的瑕疵向竞买人说明,委托人、拍卖人声明:对本次拍卖所有标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自买受人(承租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的;
②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并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出租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出租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二、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61B7B7 | 69277.000 | 2021-11-12 09:07:26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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