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明珠商厦C幢301室、302室、303室、304室、305室、306室、307室、308室、309室、310室、311室、312室的商业房地产(包括固定装修)。该幢房总共十六层,本标的位于第三层,整体拍卖。钢混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1336.41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60.62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土地终止使用日期为2034年5月28日。各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套面积具体如下:
起拍价:600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与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万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要求缴纳60万保证金。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退还。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退换,保证金缴付金诚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浙江金诚拍卖网工作人员咨询。
咨询电话:0574—877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