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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
序号01:丹东街道梅溪路23号

起拍价 1,215,100

距开始 24054342

  • 起 拍 价:¥1,215,100
  • 保 证 金:¥150,000
  • 竞价周期:1天
  • 加价幅度:¥10,000
  • 延时周期:5分钟/次
  • 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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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先报名交保证金再出价,如果您已经交付保证金,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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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5168150877 87869881
  • 拍卖师发言
  •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 116 10时至2025年 1 月17 日 10 时期间(延时除外)在诚拍网上(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清单)

坐落

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套)

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梅溪路、体育场路(锦湖名苑)15套商铺

57.39-261.71

10.98-50.06

64.28-272.18

15

上述标的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服用地/商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2年9月16日。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看房联系电话:15168150877(柴女士),可直接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5年117 9 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选择竞拍标的后进行报名、缴付对应保证金(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5分钟内若还有出价,延时竞价时间(5分钟)启动;在延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其他事项:

1、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按揭银行:工行象山支行沈老师:65730001。

、联系电话: 15168150877  87869881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5年 1 月 16  日 10 时至2025年  1 月 17  日 10 时期间(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清单)

坐落

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套)

位于象山县丹东街道梅溪路、体育场路(锦湖名苑)15套商铺

57.39-261.71

10.98-50.06

64.28-272.18

15

上述标的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商服用地/商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2年9月16日。

 

注:拍卖清单里有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用途、权利性质、起拍价等,拍卖清单和竞买须知请在诚拍网自行下载。

、竞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5年 1  17   9 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选择竞拍标的后进行报名、缴付保证金15万元/套(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

2、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出价延时(限时)基本规则:在设置了延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延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拍卖时的加价幅度由网拍页面显示为准。

(4)本拍卖标的至少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3、竞买人须在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凭账号及密码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拍,并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进行出价,方可有效;并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5、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经网拍系统确认后,方可成为买受人。

6、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的竞价行为负责。

7、买受人须在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如多人联合竞买并买受的,则所有联合竞买人(买受人)全体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签署拍卖成交文件。

8、《拍卖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9、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10、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体育场路、梅溪路(锦湖名苑)商铺拍卖公告》、《体育场路、梅溪路(锦湖名苑)商铺竞买须知》、《拍卖清单》、《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1、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参拍的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2、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竞价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进行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出价无效或竞价失败的后果。

2、竞买人须在展示看样期间应到拍卖标的的现场进行踏勘,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作充分了解,一经参拍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且愿意接受本次拍卖标的不动产本身之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瑕疵(缺陷)。未咨询看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房屋一切保修责任,交房时不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保修书等相关资料。

3、拍卖成交后,房屋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必须与买受人报名登记时的姓名一致。

4、本次拍卖仅对房产进行拍卖,房屋内的漏水、墙体脱落、杂物堆放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若后期房屋有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等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2年9月16日。

6、不可抗力或成交后因国家政策因素致使本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等一切事宜,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7、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在诚拍网或在拍卖现场加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竞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六、拍卖保证金:

(1)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拍卖成交款,由拍卖人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七、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

(1)全额付款的买受人:全额付款的,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30天内将拍卖成交价款直接支付至委托人账户,逾期未支付的,无条件视为买受人违约,由此承担违约责任。户名:宁波市信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8114701012800367245  。

(2)申请办理银行按揭的买受人

A、申请办理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其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并在拍卖成交后10内支付首付款,首付款由银行预审后确定(一般为成交价的50%);首付款直接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户名:宁波市信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8114701012800367245  );按揭款则由按揭银行直接放款至指定账户(户名:户名:宁波市信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8114701012800367245  )拍卖保证金可做为拍卖成交款由拍卖人支付至宁波市信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B、银行按揭款部分须在拍卖成交后30天内到位,如按揭款部分不能在30天内到账的,则买受人需在同一时间支付余额部分至指定账户(户名:户名:宁波市信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8114701012800367245  ),并作为预付款,待银行贷款到位,买受人支付的预付款部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C、按揭银行审核通过后,因买受人的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按揭银行拒绝贷款的,则买受人必须在收到银行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否则视作违约。

D、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按揭银行咨询,推荐按揭银行: 工商银行象山支行;电话: 65730001  。

(3)成交款支付时请买受人备注拍卖标的坐落+姓名+拍卖成交款。

(4)本次拍卖的成交价由破产管理人根据税务和公司财务的相关规定在房产过户时开具所需发票。

(5)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为成交价的1.5%。

(6)拍卖佣金在成交后5日内打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

八、拍卖标的的移交

(一)房屋移交

(1)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按揭付清的,首付款和按揭款都应付至指定账户)后,标的的实物由拍卖人、委托方与买受人进行交付,具体移交时间由委托人通知确定,交付时委托人、拍卖人按标的现状进行交付,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移交后买受人需预交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等应缴纳的各项规费,具体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物业规定的费用缴纳。

(二)权证办理

(1)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首付款(按揭付款的,同时须由按揭银行出具的相关按揭审核证明)后,方可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

(2)过户税费承担: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买受人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各项税费,具体以税务部门为准,产证办理时间视情况而定 。

(3)水电过户:办理不动产产权交易登记过户后,水、电等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按规定自行办理,所涉费用或另行开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不可抗力或成交后因国家政策因素致使本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等一切事宜,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在诚拍网或拍卖现场加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竞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二)权证办理

(1)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方可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

(2)过户税费承担: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买受人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各项税费,具体以税务部门为准,产证办理时间视情况而定 。

(3)水电过户:办理不动产产权交易登记过户后,水、电等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按规定自行办理,所涉费用或另行开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不可抗力或成交后因国家政策因素致使本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等一切事宜,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在诚拍网或拍卖现场加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竞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九、其他约定

(1)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2)不可抗力或成交后因国家政策因素致使本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等一切事宜,委托方、拍卖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3)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4)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在诚拍网上加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竞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有下列违约情况,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取消买受人资格,无条件收回标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应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关责任。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师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拍卖开始前,委托方可以暂停、中止、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的情况,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向竞买人承担任何责任及一切费用。拍卖保证金将在出现上述情况后全额退还(不计息)。

十二、本《竞买须知》以及附件是《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补充,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拍卖清单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清单

 

序号

幢号

房号

建筑物地址

规划用途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终止日期

起拍价(元)

起拍单价
(元/㎡)

1

7

1-09

丹东街道梅溪路23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75.47

19.36

2042年9月16日

1215100

 16100

2

7

1-08

丹东街道梅溪路25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60.61

15.55

2042年9月16日

981900

 16200

3

3

1-03

丹东街道梅溪路5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96.17

20.99

2042年9月16日

1509900

 15700

4

5

1-02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42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111.8

21.39

2042年9月16日

1721700

 15400

5

5

2-05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40号、52号2-05

商服用途/商业

2

57.39

10.98

2042年9月16日

642800

 11200

6

7

1-06

丹东街道梅溪路29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61.95

15.89

2042年9月16日

1003600

 16200

7

7

1-02

丹东街道梅溪路37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178.85

45.88

2042年9月16日

2700600

 15100

8

7

1-01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58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77.4

19.85

2042年9月16日

1230700

 15900

9

5

1-08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56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124.4

23.80

2042年9月16日

1903300

 15300

10

5

1-06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50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70.08

13.40

2042年9月16日

1149300

 16400

11

5

1-01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38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128.75

24.63

2042年9月16日

1969900

 15300

12

5

2-01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40号、52号2-01

商服用途/商业

2

261.71

50.06

2042年9月16日

2721800

 10400

13

5

2-02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40号、52号2-02

商服用途/商业

2

63.07

12.06

2042年9月16日

706400

 11200

14

5

2-06

丹东街道体育场路40号、52号2-06

商服用途/商业

2

148.24

28.36

2042年9月16日

1571300

 10600

15

7

1-07

丹东街道梅溪路27号

商服用途/商业

1

130.19

33.40

2042年9月16日

2004900

 15400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汇款运行时间

汇款金额

汇款范围

大额系统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全国

小额系统

7*24小时

小于等于5万元

全国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同城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逐个拍网络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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