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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
12月27日经营权租赁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 2024-12-27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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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慈溪市古塘街道金桥路上的上傅家市场综合体5年经营权租赁

起拍价 350,000

距开始 3200557

  • 起 拍 价:¥350,000
  • 保 证 金:¥70,000
  • 竞价周期:2小时
  • 加价幅度:¥10,000
  • 延时周期:2分钟/次
  • 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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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报名

668次围观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5168150877、0574-87869881(技术咨询)
  • 拍卖师发言
  •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位于慈溪市古塘街道金桥路上的上傅家市场综合体5年经营权租赁拍卖,建筑面积合计1575㎡,其中一楼建筑面积约1365㎡,二楼建筑面积约210㎡,该标的因故未办理产权证。首年租金起拍价35万元/年,第1-3年,每年租金保持不变(首年租金成交价);第4-5年,每年租金在第一年成交价基础上上涨1万元/年。拍卖保证金:7万元(不计息)。本项目由宁波经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甬经纬评报字[2024]第0913-01号。

特别提示:1.标的的经营权租赁面积,竞买人可现场看样测量,如竞买人实际看样后面积与本公告上的面积不符,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实际面积与本公告记载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人主张费用返还。请各竞买人自行在报名前对经营权租赁面积进行实地看样,与看样联系人取得联系,以免对所拍卖经营权租赁面积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该标的承租后,承租人对标的物的用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禁止从事娱乐、仓储、易燃易爆、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拍卖公告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办事处批准,受慈溪市古塘街道上傅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 12月 27日9时-11时(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慈溪市古塘街道金桥路上的上傅家市场综合体5年经营权租赁拍卖,建筑面积合计1575㎡,其中一楼建筑面积约1365㎡,二楼建筑面积约210㎡,该标的因故未办理产权证。首年租金起拍价35万元/年,第1-3年,每年租金保持不变(首年租金成交价);第4-5年,每年租金在第一年成交价基础上上涨1万元/年。拍卖保证金:7万元(不计息)。本项目由宁波经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甬经纬评报字[2024]第0913-01号。

特别提示:1.标的的经营权租赁面积,竞买人可现场看样测量,如竞买人实际看样后面积与本公告上的面积不符,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实际面积与本公告记载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人主张费用返还。请各竞买人自行在报名前对经营权租赁面积进行实地看样,与看样联系人取得联系,以免对所拍卖经营权租赁面积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该标的承租后,承租人对标的物的用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禁止从事娱乐、仓储、易燃易爆、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  12 月   26 日(早上9:00-11:00、下午14:00-16:00),联系看样事宜。看样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777246900。

四、报名须知: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本标的不支持联合体报名。2、竞买人本人在2024年 12 月 26 日 17 时前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提交《拍卖承诺书》承诺书上注明标的用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提示缴纳拍卖保证金(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五、其他事项:本次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网络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请拍卖人自行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下载,竞买人提交《拍卖承诺书》后进行参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以上拍卖文件,并愿意遵守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和瑕疵。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拍卖规定可至本公司咨询或登陆https://cixi.hibidding.com/web/home-查阅。

、本项目由慈溪市古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63011941。

委托人:慈溪市古塘街道上傅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777246900

委托机构: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68150877、0574-87869881(技术咨询)

委托机构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拍卖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4年 12 月 27 日 9 时-11时(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位于慈溪市古塘街道金桥路上的上傅家市场综合体5年经营权租赁拍卖,建筑面积合计1575㎡,其中一楼建筑面积约1365㎡,二楼建筑面积约210㎡,该标的因故未办理产权证。首年租金起拍价35万元/年,第1-3年,每年租金保持不变(首年租金成交价);第4-5年,每年租金在第一年成交价基础上上涨1万元/年。拍卖保证金:7万元(不计息)。本项目由宁波经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甬经纬评报字[2024]第0913-01号。

特别提示:1.标的的经营权租赁面积,竞买人可现场看样测量,如竞买人实际看样后面积与本公告上的面积不符,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实际面积与本公告记载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人主张费用返还。请各竞买人自行在报名前对经营权租赁面积进行实地看样,与看样联系人取得联系,以免对所拍卖经营权租赁面积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该标的承租后,承租人对标的物的用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禁止从事娱乐、仓储、易燃易爆、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四、拍卖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拍租公告》的要求,竞买人可于2024年  12 月 26 日17:00前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并递交《拍卖承诺书》进行审核通过,同时根据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提示缴纳纳保证金(注:注册人和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拍卖保证金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2、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保留价为首年拍租底价每次增加10000元整,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拍卖时的加价幅度由网拍页面显示为准。

   3、竞买人须凭账号及密码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拍,并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2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5、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进行出价,方可有效;并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竞买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6、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经网拍系统确认后,方可成为买受人(承租人)。

7、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的竞价行为负责。

8、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

9、《拍卖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承租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承租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承租人)违约。

10、拍卖成交后,签署租赁合同的买受人(承租人)必须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的竞买人的姓名(名称)一致。

11、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次《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清单、《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拍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3、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五、费用承担和拍卖佣金

1、在办理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2、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在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承租人)一次性向拍卖人支付五年总租金的2%作为拍卖佣金。

六、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的:由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并支付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退回(不计息)。

2、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A、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B、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未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或《电子竞价记录》)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C、买受人(承租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D、买受人(承租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的;

E、竞买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买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第1-3年,每年租金保持不变(首年租金成交价);第4-5年,每年租金在第一年成交价基础上上涨1万元/年。履约保证金为8万元(不计息)及水电押金2万元,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在买受人(承租人)成交后在5个工作日内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古塘街道上傅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农商行城北支行,账号:201000045478878  ),其后的租金均应在每年租期开始前30天向委托人(慈溪市古塘街道上傅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租金。委托人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向买受人(承租人)开具收款收据,如需开具正规发票,买受人(承租人)需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八、拍卖标的的移交

1、买受人(承租人)按条款七付清首年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后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凭证,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

2、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拍卖标的,具体合同起始时间以《经营权租赁合同》为准。

3、委托人负责将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不包括装修)移交给买受人(承租人)。

九、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经营权拍卖的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拍卖标的经营权期限为5年,租金一年一付,本次拍卖所涉及标的不包括装修,委托人(出租人)不负有将现有装修交付给买受(承租人)的义务,标的在实际交付时如有固定装修和遗留物的,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利用或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与委托人(出租人)和拍卖人无涉

3、委托人提供的经营场地,仅作为经营使用,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在该场地开展与市场综合体服务无关的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市场综合体用途,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4、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将市场综合体经营权整体转租、转借他人。若有改变房屋用途或将市场综合体经营权整体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委托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经营权租赁合同,未使用期间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5、如需对市场综合体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费用买受人(承租人)自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买受人(承租人)在经营场地的动产类财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修不得拆除、毁坏,委托人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6、租赁期间,房屋室外提升改造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外墙立面提升改造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

7、房屋外立面及附属场地买受人(承租人)应进行管理和维护清理,如由买受人(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损坏,买受人(承租人)应及时按原标准进行修复,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8、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买受人(承租人)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9、买受人(承租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遵纪守法、合法、规范、文明经营,若买受人(承租人)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则应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承租人)对市场综合体的安全责任、经营中的人员的人身安全等自行负责,出现上述情况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经营权租赁合同》,收回标的,由买受人(承租人)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民事、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承租人承担。

10、租赁期间所有保险(房屋财产保险)以及相关房屋税费,要求开具统一发票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支付。

11、在日常管理中,委托人有权派工作人员对市场综合体进行巡查、监督,若发现有不合理、违规等行为的,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接到委托人整改意见之日起10日内须整改到位。

12、买受人(承租人)必须管理好市场综合体的秩序,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对乱建乱搭、占道经营须及时清理。

13、租赁期间,如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房屋产权发生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委托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买受人(承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并不作任何补偿。

14、租赁房屋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

15、竞买人必须服从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考核,并遵循相关规定。

16、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买受人(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7、买受人(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在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买受人(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委托人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买受人(承租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8、租赁期满,买受人(承租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19、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竞价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进行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出价无效或竞价失败的后果。

20、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经营权租赁拍卖标的之现状;已认可对本次标的经营权租赁本身进行拍卖,不包括内部物品、设备设施等情况;以及已认可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经营权租赁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租标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21、本次经营权租赁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人)及首年租金金额,租赁的具体事宜以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的《经营权租赁合同》为准。买受人(承租人)须遵守附后的《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经营权租赁合同》为本《拍卖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标的现状为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经营权租赁拍卖:

A、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B、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未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或《电子竞价记录》)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C、买受人(承租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D、买受人(承租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的;

E、竞买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买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十一、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邮寄,若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与实际通讯地址不符,竞买人或买受人须在诚拍网注册登记时上传书面说明(签章);若无书面说明,则视为通讯地址即为其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地址。因拒收或其他无法送达而退回的,以邮局第一个邮戳所记载的日期视为送达日期。

十二、本次拍卖委托人有权因故撤拍、停拍,因撤拍、停拍而造成竞买人损失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相应补偿责任,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三、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四、本项目由慈溪市古塘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63011941。

十五、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拍卖规定可至本公司咨询或登陆https://cixi.hibidding.com/web/home-查阅。

 

附:1、《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2、《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

    3、《拍卖承诺书》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 年12月12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汇款运行时间

汇款金额

汇款范围

大额系统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全国

小额系统

7*24小时

小于等于5万元

全国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同城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逐个拍网络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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