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76元
结束时间2020-05-14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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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一批(位于舟山市豪舟码头附近堆场),数量合计约11342.7吨,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
起拍价:76元/吨,保证金:20万元。
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数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成交后,海砂的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砂一批,重量约11342.7吨。起拍价76元/吨,保证金20万元。
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数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成交后,海砂的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看样时间:请竞买人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17时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货事宜,预约联系电话:18069007760。
四、竞拍办法:竞买人可在标的自由竞价结束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五、联系电话:18069007760、0574-87715615。
六、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查看。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
本公司将于2020年5月14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办法:
1、拍卖标的:海砂一批(位于舟山市豪舟码头附近堆场),数量合计约11342.7吨,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起拍价76元/吨,保证金20万元。
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数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成交后,海砂的结算以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
2、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竞拍办法:竞买人可在标的自由竞价结束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具体详见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
4、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20年5月13日17时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拍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自由应价时间为2小时,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6、拍卖方式:网络拍卖,以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当日(2020年5月18日)17时前携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8、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9、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标的竞价无法正常进行,则将该标的拍卖时间再另行通知。
四、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披露及瑕疵声明
1、标的相关信息以委托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为依据,标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以实地看货为准,如遇物品数量、重量、状况等有差异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处置,不称重,以现场实物勘察为准(特别提醒:只接受特定时间现场实地勘察,故现场勘察需在公告公示看样时间前进行看样预约登记,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应认真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及瑕疵。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本次拍卖标的属扣押物品,委托方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无法提供其品质鉴定文件等资料,标的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请竞买人自行仔细查验并确认标的的品质。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承担其相应风险。
4、请竞买人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拍卖人在《竞买须知》等资料中对标的的说明、数据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价款支付:
1、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5月18日前将拍卖成交总价款(拍卖成交总价款=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后重量)及拍卖佣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内。其拍卖保证金不得抵扣成交款,在提货完成后退还(不计息)。
2、拍卖佣金收取标准:以买受人的拍卖成交总价款(拍卖成交总价款=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后重量)为准后,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通知》的收费标准下浮60%收取。
3、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委托方提供收款收据。
六、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确认拍卖标的的价款已按约定全额缴付到账后,买受人持银行缴款单、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人所出具的移交单由委托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2、买受人应在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提清货物,超出提货有效期后仓储保管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搬运、运输、装卸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过磅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遵守委托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委托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要求完成标的物的搬运。移交称重时的实际重量须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一类)进行认证或监磅(计量磅必须经过年审,也可以水尺计量)。
4、拍卖资料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标的的数量或重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数量或重量发生变化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单价。
七、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和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执行(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意向竞买人报名并交纳拍卖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且已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八、其它:
1、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遇委托方因故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交付的拍卖保证金只退回保证金,不计息,也不赔偿任何损失。
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提取、转让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竞拍流程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本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交纳款项和佣金——标的移交等,具体按诚拍网标的物竞价流程执行。
四、网站实名注册及认证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认证,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凡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拍卖保证金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物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出价前,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拍卖;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
3)银行柜台只支持电汇方式支付保证金,手续较为麻烦,不建议使用此方式。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是否抵作成交款以竞买须知为准。如保证金是直接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当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款后,退回竞买保证金;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4)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
①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② 恶意囤货;
③ 哄抬价格谋取暴利;
④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七、拍卖方式
1. 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
2. 拍卖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八、标的物网上展示
拍卖人通过标的清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及《网络竞价规则》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比如: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很多竞买人把延时周期理解为五分钟无其他人出价的话,拍卖即结束。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哦,拍卖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
3、成交规则: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部分国有、金融等类型的资产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2人及2人以上,竞价结果方可成立。竞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成交规则,避免因此给您带来的不变。
1)有保留价:至少两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2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成交价格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无保留价:至少两人报名,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2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则竞价结果成立。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成交确认: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结算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确认: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且本人(公司)并对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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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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