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2.24元
结束时间2020-04-14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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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0年4月13日下午5时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企业账户实名注册认证(企业账户注册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企业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拍卖保证金)。
目前库存标准卷烟包装纸箱(50条装装烟箱,不分单、双瓦纸箱)约有20万只。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打包并运走委托人仓库现存纸箱(库存标准纸箱约20万只)。协议签订的往后半年,预计标准纸箱35万只。按实际数量计算。
拍卖标的: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2020半年度卷烟外包装箱,标准卷烟包装纸箱(50条装装烟箱,不分单、双瓦纸箱),数量约35万只,起拍价:2.24元/只,拍卖保证金:10万元。
注:本标的另包含异型烟包装纸箱(25条装装烟箱),数量约3.2万个,结算单价1.12元/个;废旧纸箱,重量约7250公斤,结算单价1.2元/公斤。以上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竞买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受委托,兹定于2020年4月14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2020半年度卷烟外包装箱,标准卷烟包装纸箱(50条装装烟箱,不分单、双瓦纸箱),数量约35万个,起拍价:2.24元/个,拍卖保证金:10万元。
注:本标的另包含异型烟包装纸箱(25条装装烟箱),数量约3.2万个,结算单价1.12元/个;废旧纸箱,重量约7250公斤,结算单价1.2元/公斤。以上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三、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四、竞买办法:竞买人须在2020年4月13日下午5时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企业账户实名注册认证(企业账户注册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企业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拍卖保证金)。
五、联系电话:18069007760、0574-87715615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
受委托,本公司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遵照执行,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
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2020半年度卷烟外包装箱,标准卷烟包装纸箱(50条装装烟箱,不分单、双瓦纸箱),数量约35万个,起拍价(含税):2.24元/个,拍卖保证金:10万元。
注:本标的另包含异型烟包装纸箱(25条装装烟箱),数量约3.2万个,结算单价1.12元/个;废旧纸箱,重量约7250公斤,结算单价1.2元/公斤。以上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竞买办法
1、竞买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即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4、根据诚拍网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下午5时前,保证金须企业对公账户转出。
5、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6、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佣金——签订合同。
三、竞买规定
1、竞价时间、地点:2020年4月14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标的物移交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拍卖仅按标的物之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6、竞买人:
①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④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其后果自负。
7、买受人:
①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拍卖成交后,网络成交买受人须在2020年4月17日下午5时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④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履约保证金后,由委托人通知拍卖人,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支付
1、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2020半年度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卷烟包装纸箱出售合同》,并向委托人支付拾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的具体起止时间由委托人确认。
2、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不作购卷烟包装纸箱款使用;买受人按合同履行完毕后,且无任何违约、赔偿等情况的,委托人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买受人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则相应扣除。
3、委托人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
账号:1207011209025000746,
开户行:台州市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4、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拍卖佣金的,拍卖人有权在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付款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
5、逾期支付或不支付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标的物移交
1、买受人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提货(50条装装烟箱和25条装装烟箱每周至少提货一次,旺季每三天至少提货一次,按重量计价出售的废烟箱每10天提货一次或两次。如有变动,委托人另行通知),在提货当天将货款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2、买受人进场提货时,必须服从委托人管理,遵守委托人卷烟配送仓库相关规章制度。
3、买受人需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委托人指定中烟公司需回收的烟纸箱按品牌分类、整理(十只一捆,30捆一托盘)及时放入委托人指定的暂存仓库,并负责中烟回收纸箱的装车工作,涉及的纸箱整理、打包和运输、装车、人工、包装用具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运输工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运输安全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每次装运结束后,买受人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整洁。
5、买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打包并运走甲方仓库现存纸箱(库存标准纸箱约20万只)。
六、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标的是按标准卷烟包装纸箱(50条装装烟箱,不分单、双瓦纸箱)单价起拍(含税),拍卖确认的成交单价为标准卷烟包装纸箱(50条装装烟箱,不分单、双瓦纸箱)单价(含税)。另包含的异型烟包装纸箱(25条装装烟箱)的结算单价以及破损包装纸箱(废烟箱)的结算单价,均按《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拟了解名下的装烟箱市场单价项目咨询报告(浙联评咨字[2020]第10**号)》为准,即:异型烟包装纸箱(25条装装烟箱),结算单价1.12元/只;破损包装纸箱(废烟箱),结算单价1.2元/公斤(含税)。买受人一旦成交,标准卷烟包装纸箱(50条装装烟箱,不分单、双瓦纸箱)、异型烟包装纸箱(25条装装烟箱)及破损包装纸箱(废烟箱)都要按委托人的要求一并回收。
2、委托人可根据委托人行业关于卷烟包装纸箱回收的政策调整等因素确定实际向买受人出售卷烟包装纸箱的数量。货款结算时,按实际的数量结算,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买受人要保证将收购的卷烟包装纸箱合法利用,卷烟包装纸箱售出后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合同期内,买受人对收购的卷烟包装纸箱经营自负盈亏。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其所竞得的拍卖标的的处置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意见,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6、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有以下违约情况,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委托人另行提出的通知要求支付货款并取运卷烟包装纸箱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取运标准卷烟包装纸箱0.5元/只/天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如买受人超过7个自然日未取运卷烟包装纸箱,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委托人若发现买受人将卷烟包装纸箱用于非法用途,将立即解除合同,追究买受人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须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③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本合同,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④如买受人有其它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委托人视买受人为违约,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7、其他特别约定的条款事项,按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签署的《2020半年度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卷烟包装纸箱出售合同》的条款执行。
七、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在拍卖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②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九、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一、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6900760、0574-8771561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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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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