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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
7月31日商业用房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 2023-07-3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7-28 16:00:00

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序号01:鄞州区曙光北路281号1-10商业用房、鄞州区曙光北路283号1-11商业用房、鄞州区通途路199、201号1-8,2-2商业用房、鄞州区通途路203、205号1-9商业用房

起拍价 13,122,000

结束时间2023-07-31 11:30:00

  • 起 拍 价:¥13,122,000
  • 保 证 金:¥1,000,000
  • 竞价周期:2小时30分
  • 加价幅度:¥10,000
  • 延时周期:2分钟/次
  • 保留价:
本标的拍卖已结束!

516次围观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3336669966、13906684730、0574-87810772。
  • 拍卖师发言
  •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信息表

标的物名称

宁波市曙光北路281号1-10,283号1-11;通途路199、201号1-8、2-2,203、205号1-9商业用房

建筑面积

曙光北路281号1-10建筑面积:96.08㎡;曙光北路283号1-11建筑面积:75.24㎡;通途路199、201号1-8,2-2建筑面积:677.39㎡;通途路203、205号1-9建筑面积:94.80㎡;合计建筑面积943.51㎡,规划用途:商业。

土地面积  

曙光北路281号1-10土地面积:11.74㎡;曙光北路283号1-11土地面积:9.19㎡;通途路199、201号1-8,2-2土地面积:82.78㎡;通途路203、205号1-9土地面积:11.58㎡;合计土地面积115.29㎡,地类(用途):商业,

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1年10月14日 。

拍卖时间

2023年7月31日9时至2023年7月31日11 时30分止

起拍价

1312.2万元,整体拍卖(计13908元/㎡)

权证情况

权证复印件

瑕疵、税费等

情况

1.标的无租赁,标的移交后所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24  2.过户过程中需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

    3.详见竞买须知。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钥匙

占有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1.无查封;2.无抵押

提供文件

1.《商业用房拍卖公告》;

2.《商业用房竞买须知》。

推荐语

地处闹市,价格低。 咨询电话:13906684730

标的物介绍

1.拍卖对象:宁波市曙光北路281号1-10,283号1-11;通途路199、201号1-8、2-2,203、205号1-9商业用房

2.权证编号:曙光北路281号1-10: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30023836号/甬国用(2013)第0100894号;

曙光北路283号1-11: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30023918号/甬国用(2013)第0100889号;

通途路199、201号1-8,2-2: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30023838号/甬国用(2013)第0100893号;

通途路203、205号1-9: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30023959号/甬国用(2013)第0100887号。

3.所在楼盘情况:本标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惊驾名庭B区,地处曙光北路与通途路交叉口的临街商业用房,附近有曙光北路、通途路等道路,整体路面状况较优,路网轿发达,附近有33路、157路、335路等公交路线经停,公共交通便捷度较好,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备,附近有盒马鲜生(甬江店)、三江购物(明楼店)等商超;有宁波市行知实验小学、曙光中学等教育设施,有甬城农商银行(惊驾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民安支行)等银行网点。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7月31日9时—11时30分(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证载建筑

面积(㎡)

证载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权

用途/类型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1

 

鄞州区曙光北路

281号1-10商业用房

96.08

11.74

商业用地

/出让

1312.2

(整体拍卖)

100

1

 

鄞州区曙光北路283号

1-11商业用房

75.24

9.19

商业用地

/出让

鄞州区通途路199、201号

1-8,2-2商业用房

677.39

82.78

商业用地

/出让

鄞州区通途路203、205号

1-9商业用房

94.80

11.58

商业用地

/出让

合计

943.51

115.29

 

2

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2-22A>商业用房

91.95

2.49

商服用地

/出让

280

(整体拍卖)

30

0.5

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2-22C>商业用房

87.99

2.38

商服用地

/出让

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

<3-11>商业用房

151.67

4.09

商服用地

/出让

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

<3-28>商业用房

326.57

8.83

商服用地

/出让

合计

658.18

17.79

 

3

慈溪市古塘街道

中泰都市花苑1号店面

147.51

14.31

商业服务业

/出让

778

80

1

慈溪市古塘街道中泰都市花苑主楼二层商业用房

1546.76

150.07

商业服务业

/出让

合计

1694.27

164.38

 

 

二、看样时间: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看样事宜。看样联系电话:13906684730。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网络增价拍卖,以上拍卖标的竞价同时进行。

、竞拍办法竞买人可在2023年7月28日16时前在诚拍网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提示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注册人和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3有租赁,为带租拍卖。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按本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登记并参拍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和参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联系电话:13336669966、13906684730、0574-87810772。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情登录诚拍网www.chengpw.com下载商业用房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文件。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 7月11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订本须知,竞人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拍卖时间:20237319时 11时30分止(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证载建筑

面积(㎡)

证载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权

用途/类型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1

 

鄞州区曙光北路

281号1-10商业用房

96.08

11.74

商业用地

/出让

1312.2

(整体拍卖)

100

1

 

鄞州区曙光北路283号

1-11商业用房

75.24

9.19

商业用地

/出让

鄞州区通途路199、201号

1-8,2-2商业用房

677.39

82.78

商业用地

/出让

鄞州区通途路203、205号

1-9商业用房

94.80

11.58

商业用地

/出让

合计

943.51

115.29

 

2

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2-22A>商业用房

91.95

2.49

商服用地

/出让

280

(整体拍卖)

30

0.5

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2-22C>商业用房

87.99

2.38

商服用地

/出让

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

<3-11>商业用房

151.67

4.09

商服用地

/出让

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

<3-28>商业用房

326.57

8.83

商服用地

/出让

合计

658.18

17.79

 

3

慈溪市古塘街道

中泰都市花苑1号店面

147.51

14.31

商业服务业

/出让

778

80

1

慈溪市古塘街道中泰都市花苑主楼二层商业用房

1546.76

150.07

商业服务业

/出让

合计

1694.27

164.38

 

 

、竞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商业用房拍卖公告》的要求,竞买人可于2023年7月28日16时前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提示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注:注册人和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多人联合竞拍的以报名竞拍代表)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2、委托人单位的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如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违反规定的,则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拍卖时的加价幅度由网拍页面显示为准。

(3)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和实物移交时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等。

(4)每个拍卖标的至少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5)拍卖标的3:慈溪市古塘街道中泰都市花苑1号店面及主楼二层,有租赁,为带租拍卖。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按拍卖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拍卖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优先购买权人未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和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竞价过程中,优先购买权人可以点击“出价”以该价格优先买受,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4、本次网络拍卖的标的竞价同时进行,竞买人须在2023年7月31日9时-11时30分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凭账号及密码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拍对应的拍卖标的,并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5、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2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6、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进行出价,方可有效;并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7、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经网拍系统确认后,方可成为买受人。

8、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的竞价行为负责。

9、买受人须在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如多人联合竞买并买受的,则所有联合竞买人(买受人)全体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签署拍卖成交文件。

10、《拍卖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11、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12、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商业用房拍卖公告》、《商业用房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3、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参拍的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4、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特别约定和说明

1、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内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竞买人须在展示看样期间务必到拍卖标的的现场进行踏勘和尽职调查,对房屋的质量、结构(包括墙体改建、内部结构变动等)以及房屋目前状态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作充分了解,一经参拍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且愿意接受本次拍卖标的不动产本身之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瑕疵(缺陷)。和拍卖人对于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以及装修或改造后发生的相关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因空置房屋内如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3、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来自于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最终的确权面积应以产权登记、过户时不动产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按规定在过户前如对需不动产进行数据挂接或重新测绘的,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部门申办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测绘,并由不动产部门确权,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政策规定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若证载面积与最终确权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4、标的物的四址界址以权证记载的界址为准;如与相邻建筑物或宗地有冲突的,买受人在标的物过户至自己名下后自行与相邻单位(人)协商解决,所涉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和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2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181号<2-22A>、<2-22C>、<3-11>、<3-28>商业用房与相邻商业用房无实体墙分割。

5、拍卖标的内部的装修、修建、改造和相关部位的搭建、使用等应遵循政府部门和物业的相关规定。

6、部分标的若有零星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

水、电、气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标的3:慈溪市古塘街道中泰都市花苑1号店面、主楼二层商业用房:为带租拍卖,租期至2024年5月31日止,租赁房屋面积为约1000㎡,未承租部分的房屋目前无独立通道;在租赁期内未承租部分的房屋使用和出入通道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协商解决,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8、拍卖标的水表、电表(配电设备)等配套设施使用,以及开户、转户或重新安装、增容、扩容、水电等规费拖欠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所涉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9、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过户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关于商业用房购买、商业用房出售、和商业用房贷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和拍卖人无涉。

10、拍卖成交后,拍卖物交付过程中涉及到各种关系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进出道路、隔墙堆砌等各种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11、买受人对拍卖标的处置、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属地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改变标的的用途。

12、本次拍卖的三个标的均涉及整体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整体拍卖中所包含的单套不动产(以权证登记为准)的成交价,须依照委托人的账目值按比例分摊,具体金额由委托人确定。

、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等。

2、过户税费的承担: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则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如下比例收取:成交价在2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3%收取;超过200至500

  万元(含)的部分,按2%收取;超过500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0至2000万元(含)的部分,按1%收取; 超过2000-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0.8%收取(以此类推,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在其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的:

(1)全额付款的: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的余款部分,买受人可在最后付款时抵作成交款。

(2)按揭付款的: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拍卖佣金后的余款部分,不抵作成交款;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首付款和按揭款均到达指定账户)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给买受人(不计息)。

2、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成交款的支付

1、全额支付成交款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后7天内支付50%的拍卖成交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不含保证金),30天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

全额付款拍卖成交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

帐号:82660120111013612

2、按揭支付成交款的,买受人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在拍卖成交后7天内支付至少50%拍卖成交款作为首付款((不含保证金);首付款直接付至指定账户;按揭款则由按揭银行直接放款至指定账户。

按揭付款的首付款和按揭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910120105000177   

3、经按揭银行审核,如买受人已付首付款不足的,买受人须在接到按揭银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首付款,否则视作违约。

4、银行按揭款部分须在拍卖成交后30天内到位,如按揭款部分不能在30天内到账的,则买受人需在同一时间支付余额部分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帐号:82660120111013612),并作为预付款,待银行贷款到位,买受人支付的预付款部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否则视为违约。

5、按揭银行审核通过后,因买受人的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按揭银行拒绝贷款的,则买受人必须在收到银行通知后7天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否则视作违约。

6、委托人在收到成交款(全额付款的,收到全部成交款;按揭付款的,收到符合银行按揭审批结果的首付款和按揭审核通过证明)后,按税务部门和公司财务的规定,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九、标的物过户和移交

1、权证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委托人、买受人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必须委托拍卖人办理不动产过户。

2、拍卖标的移交

(1)拍卖标的有租赁的,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成交款后,由委托人帮助联系承租人,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办理租赁合同中关于出租人的变更手续,原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变,买受人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至租赁期满;租赁保证金由委托人、承租人、买受人协商后变更转移。

(2)租赁期内,从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的次月起的租金收入由买受人负责自行向承租人收取,之前的租金由委托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标准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

       (3)拍卖标的无租赁的,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委托人凭买受人成交款收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受人身份证明,为买受人办理成交标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的次月起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

(4)拍卖标的移交前(包括移交当月)所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移交后所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按租赁合同执行。

(5)买受人须在接到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共同向登记机关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未主动办理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与共同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竞买后的竞买人视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扣除应当支付给拍卖人的拍卖佣金后余款部分作为违约赔偿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未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或《电子竞价记录》)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买受人应及时交接标的,并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未主动办理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与共同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参与标的竞拍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诚拍网(www.chengpw.com)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

有的拍卖文件及资料无异议。

十三、特别声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由淘宝平台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其他

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拍卖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13906684730   0574-8781072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汇款运行时间

汇款金额

汇款范围

大额系统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全国

小额系统

7*24小时

小于等于5万元

全国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工作日8:30-16:30

无金额限制

同城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逐个拍网络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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