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50,400元
结束时间2022-12-29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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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浙B11862丰田牌,登记日期:2009.11.26,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22.12。起拍价50400元,保证金10000元。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2年12月29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B11862丰田牌,登记日期:2009.11.26,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22.12。起拍价50400元,保证金10000元。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买办法:竞买人须在2022年12月28日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具体详见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
五、联系电话:87810772、13780091774(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本公司将于2022年12月29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经签字后,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内容,并对本次竞买行为负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办法:
1、拍卖标的:浙B11862丰田牌,登记日期:2009.11.26,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22.12。起拍价50400元,保证金10000元。
2、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竞买手续:竞买人须在2022年12月28日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22年12月28日17点前,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方能参加竞拍。
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拍卖方式:网络拍卖,以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2年12月30日17时前携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7、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四、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的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在《拍卖须知》等资料中对标的的说明、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六、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拍卖成交款和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成交款付至指定账户,拍卖佣金付至拍卖人账户(详见缴款通知单)。逾期交付或不交付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税费承担及标的移交:
1、在办理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或实物移交时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及车辆拖欠或欠缴的规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移交前因违章而产生的罚款、扣分等处罚由委托人负责解决和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全额拍卖佣金后,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包括原有的车牌号码),并由委托人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在车辆过户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移交后的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瑕疵说明及特别约定:
1、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如网络拍卖发生故障,本次拍卖会由网络拍卖改为现场拍卖,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9时,地点:本公司拍卖厅。
2、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为旧机动车,并存有车辆无法发动以及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后保险杠、车身破损等),拍卖仅就车辆现状进行,成交价款不以标的品质以及齐全性、使用性等差异而作退补;车辆相关证件遗失以及车辆年检过期的,买受人需自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辆能否发动及零部件的齐全性不作保证,对车辆年检失效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看样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的车辆为保险公司工作用车,车身上均有与保险有关的标识图文等,在车辆办理过户过程中,车管部门规定需去除标识图文的,买受人应按规定的要求做相关的标识去除等工作,所涉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的车辆保险均已过期,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过户前须自行办理交强险等相关保险,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对车辆保险的变更过户应遵循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自行办理交强险过户手续;如需补交差额保费的也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辆保险的实际情况不作保证,如车辆脱保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也不能以涉车辆保险的理由提出任何价款上的退补要求。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留存相应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过户保证金,凭已经过户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证件退还过户保证金。若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需严格按照拍卖成交价格如实填写二手车交易发票登记表,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九、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2)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或佣金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未按本《拍卖须知》之所有条款履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责任,即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对部分标的物撤回、中止或暂缓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 :(1)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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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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