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2.44元
结束时间2019-12-27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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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0年度卷烟外包装箱回收(除中烟工业公司回收及企业自用部分外)收购权,认购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纸箱数量约为80万只,具体以每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起拍价:2.44元/只,保证金:30万元。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7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本公司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0年度卷烟外包装箱回收(除中烟工业公司回收及企业自用部分外)收购权,认购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纸箱数量约为80万只,具体以每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起拍价:2.44元/只,保证金:3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2、在杭州地区范围内有所需的废旧物资处理设备、处理及储存场所,报名时需提供设备清单及照片、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3、竞买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竞买人资格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拍。
三、咨询、看样及竞买登记:即日起至接受咨询、看样及竞买登记。有意者请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5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携带身份证、竞买人资格中规定提交的资料等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格不符或报名资料不齐全,将不接受报名,不能参加竞拍),并注册网拍账号,逾期不予办理。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或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查询。
四、咨询电话:18069007760、0574-87715615
五、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受委托,本公司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遵照执行,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2020年度卷烟外包装箱回收(除中烟工业公司回收及企业自用部分外)收购权,2020年度需回收的包装箱大约为80万只(烟草行业政策性要求的除外),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起拍价:2.44元/只,保证金:30万元。
收购卷烟外包装箱分类:尺寸大于等于标准烟伍拾条装的收购时按实结算;尺寸小于标准烟伍拾条装的异型包装的卷烟外包装箱两只折算一只结算。
二﹑报名办法:
1、竞买人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②在杭州地区范围内有所需的废旧物资处理设备、处理及储存场所,报名时需提供设备清单及照片、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③竞买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竞买人资格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拍。
2、意向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里要求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或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4、根据诚拍网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5时
5、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报名——参加竞买。
6、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款项及佣金——签署合同。
三、拍卖规定:
1、拍卖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7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承租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收购权拍卖仅按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每年产生的卷烟外包装箱(除中烟工业公司回收及企业自用部分外)预计约80万只/年,最终以实际产生数量为准。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7、竞买人: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2)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3)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收购权合同》并付清相关款项(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后,凭《收购权合同》无息退还。
(4)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网络拍卖平台诚拍网(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其后果自负
8、买受人(承租人):
(1)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19年12月30日下午5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19年12月31日下午5点前与委托人签订《收购权合同》。
四、款项支付:
1、本次拍卖成交价作为2020年度卷烟外包装箱统一固定收购价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收购权合同》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汇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收费标准按浙高法【2011】1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6.6折收取,即成交价单价*80万只=成交总价,成交总价在50万元(含)以下的佣金收取比例为3.3%;成交总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佣金收取比例为1.98%。分段累进计算。佣金付款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99292)。
3、逾期交付或不交付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
1、委托人卷烟外包装箱管理场所有限,在现场不得滞留卷烟外包装箱,相关收集、整理、装卸、运输及节假日加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每次提货前应询问委托人确定大致收购纸箱数量,由买受人根据纸箱回收价格先行转账汇款,如有多出的部分自动滚入下一次收购款中,不足部分须补足后方可提货,最终提货量根据委托人处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具体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买受人应配本项目专职负责人,收购期间应做好与委托人之间的相关配合、协调、信息沟通工作,确保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2)若买受人因故需暂停收购的,必须提前一周以上告知委托人,如未经委托人同意而中途中断收购工作,将视为违约,委托人发出第一次限期处理函后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10%,委托人发出第二次限期处理函后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40%,委托人发出第三次限期处理函后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即剩余的50%),委托人将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断收购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全年内累计达三次及以上中途中断收购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3)建议买受人配备收购中转站,确保在生产高峰期顺利完成收购任务;
(4)对委托人每日产生的包装箱进行收集、整理;
(5)现场对纸箱数量进行确认核对,并提供由买受人盖章的提货确认单和货款交纳凭证(加盖买受人公司章或者法人章,如是个人买受则提供本人签名和手印,且需要一式两份各自留存);
(6)买受人对每日纸箱装运完毕后,按照委托人规定对现场进行清理及卫生打扫工作,将托盘等物品归位并放置整齐;
(7)确定现场纸箱装车完毕后,由委托人相关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将包装箱运出现场;
(8)所有人员和车辆进入物流配送中心时,应自觉遵守委托人配送中心安排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招标人工作区域。
2、配送中心年包装箱大约在80万只左右(以实际产生数量为准,因烟草行业政策变化导致卷烟外包装箱收购数量变化的除外)。 竞买人应有针对本项目配备足够的人员、车辆及相关场地配置以保证将每天产生的纸箱能及时运离招标人指定地点,保证委托人现场的生产秩序。
3、本项目服务地点: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号-52。
4、发票开具:每季度委托人将根据所有提货数量结算的费用开具发票。
5、服务期限:预计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其所竞得的拍卖标的的处置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意见,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在拍卖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2)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八、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九、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7715615 87810772,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竞拍流程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本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交纳款项和佣金——标的移交等,具体按诚拍网标的物竞价流程执行。
四、网站实名注册及认证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认证,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凡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拍卖保证金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物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出价前,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拍卖;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
3)银行柜台只支持电汇方式支付保证金,手续较为麻烦,不建议使用此方式。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是否抵作成交款以竞买须知为准。如保证金是直接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当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款后,退回竞买保证金;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4)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
①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② 恶意囤货;
③ 哄抬价格谋取暴利;
④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七、拍卖方式
1. 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
2. 拍卖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八、标的物网上展示
拍卖人通过标的清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及《网络竞价规则》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比如: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很多竞买人把延时周期理解为五分钟无其他人出价的话,拍卖即结束。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哦,拍卖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
3、成交规则: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部分国有、金融等类型的资产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2人及2人以上,竞价结果方可成立。竞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成交规则,避免因此给您带来的不变。
1)有保留价:至少两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2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成交价格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无保留价:至少两人报名,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2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则竞价结果成立。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成交确认: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结算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确认: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且本人(公司)并对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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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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