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起拍价 60,000元
结束时间2016-12-13 15:30:00
3650次围观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16年12月13日下午2:30时起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http://pm.caa123.org.cn)举行二手车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浙B856A6丰田皇冠小型汽车,登记日期2006年8月,参考价60000元,保证金10000元。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到2016年12月12日止,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看样等事宜。
三、竞买办法:竞买人须于2016年12月12日16:30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并携带银行汇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及注册网拍账号,逾期不予办理。
四、联系电话:0574-87712912 87715615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制订本须知,竞买人须严格遵守。
一、拍卖标的:
浙B856A6丰田皇冠小型汽车一辆。保证金10000元。
二、竞买办法:
1、竞买资格:竞买人应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2、展示看样:即日起到2016年12月12日看样,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看样等事宜,竞买人须在展示期间对标的进行周详的了解,并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件。
3、竞买人应按照《拍卖公告》的相关要求缴纳竞拍保证金、办理网络注册手续和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规定:
1、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示认可标的的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一切瑕疵。拍卖人在《拍卖须知》等资料中对标的的说明、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若有差异,以标的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2、竞买人:
⑴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拍卖须知》及附件。竞买人在本须知上签字后,即表示愿意接受且充分理解本须知的所有规定。
⑵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所有情况(包括标的存在的瑕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⑶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保证金退款手续(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⑷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http://pm.caa123.org.cn,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其后果自负。
3、买受人:
⑴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⑵买受人最迟须在成交次日到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⑶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买受人凭车辆过户后相关凭证退还过户保证金。
4、特别约定: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之前电话或书面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四、拍卖方式:
1、2016年12月13日下午2:30时起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http://pm.caa123.org.cn)进行网络拍卖。
2、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需缴纳或产生的一切税、费。
3、本网络拍卖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限时出价时间为1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最迟在拍卖成交次日,付清全部的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同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拍卖成交价款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记载金额直接付至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帐户,逾期交付或不交付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税费承担:在办理标的车辆产权登记、过户或实物移交时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移交前因违章而产生的罚款、扣分等处罚由委托人负责解决和承担。
七、标的移交:买受人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全额拍卖佣金后,由委托方持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陪同办理车辆过户及移交手续。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接交竞得车辆而产生的保管费及可能产生的缺损等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车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凭已经过户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记帐联退还保证金。
八、瑕疵说明及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的车辆为旧机动车,并存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竞买人在看样时应仔细查看。拍卖仅就车辆现状进行,成交价款不以标的品质以及齐全性、使用性等差异而作退补;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辆能否发动及零部件的齐全性不作保证,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看样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的车辆保险情况参见拍卖清单,买受人对车辆保险的变更过户应遵循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自行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如需补交差额保费的也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辆保险的实际情况不作保证,如车辆脱保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也不能以涉车辆保险的理由提出任何价款上的退补要求。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留存相应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过户保证金,凭已经过户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记帐联等证件退还过户保证金。若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提供二手车销售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
5、买受人需严格按照拍卖成交价格如实填写二手车交易发票登记表,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九、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⑴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成交次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⑵ 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或佣金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⑶ 买受人未完全按本《拍卖须知》之所有条款履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责任,即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 2019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302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70027 拍卖经营许可证 浙宁33019511000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