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9时起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国家高新区存量住宅1套,商业用房14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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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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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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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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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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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单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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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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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珠明园(达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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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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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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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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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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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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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和家园(翔云北路、紫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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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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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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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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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93-2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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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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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家园(云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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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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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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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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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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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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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和家园(丹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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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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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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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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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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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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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景苑(新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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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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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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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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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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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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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浦景苑、甬江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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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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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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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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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9-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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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清单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自行下载,清单中有列明拍卖标的坐落、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起拍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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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1年5月8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联系电话:13906684730、13777136642(可直接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采用二轮制竞价,先按清单序号逐套竞价,第一轮竞价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标的,自动依次转入第二轮进行再次竞价。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分钟,延时(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可在2021年5月10日止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拍卖平台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15万元/标的)(注: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完成报名。
2、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本人(多人联合竞拍一个标的的以报名竞拍代表)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住宅拍卖的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的相关规定要求,竞买人违反购房规定的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拍卖的所有商业用房禁止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3、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办理按揭贷款。推荐按揭银行:农行高新区梅墟支行83037440,15728006184(徐经理);建行高新区支行87811101,13857866855(陈经理)。
六、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告: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
2、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网站:诚拍网www.chengpw.com
七、联系方式:
电话:87810772、87715615、8786988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询。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