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 77,600 元
距开始 14天15时12分27秒
拍卖标的:
标的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泰雅苑159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从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76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二: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万府83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18.3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三: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元府7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四: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柳岸风荷23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2.29 万元/年,保证金 1 万元。
标的五: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春风景里29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1.39 万元/年,保证金 1 万元。
标的六: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慧和家园294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0.19 万元/年,保证金 0.1 万元。
标的七: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缇景雅苑766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00 元/年,保证金 500 元。
标的八: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中海花园131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1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0.59 万元/年,保证金 0.5 万元。
标的物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均按现状拍卖,以实际交付为准;本次租赁权拍卖中小区部分停车位无产权证,部分为微型车位,实际面积较小;租赁期间,产权方有权出售停车位,出售车位的使用费结算应与承租方协商决定。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泰雅苑159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从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76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二: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万府83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18.3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三: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元府7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四: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柳岸风荷23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2.29 万元/年,保证金 1 万元。
标的五: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春风景里29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1.39 万元/年,保证金 1 万元。
标的六: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慧和家园294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0.19 万元/年,保证金 0.1 万元。
标的七: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缇景雅苑766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00 元/年,保证金 500 元。
标的八: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中海花园131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1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0.59 万元/年,保证金 0.5 万元。
标的物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均按现状拍卖,以实际交付为准;本次租赁权拍卖中小区部分停车位无产权证,部分为微型车位,实际面积较小;租赁期间,产权方有权出售停车位,出售车位的使用费结算应与承租方协商决定。
三、竞买条件、经营范围及要求:
1、竞买人近5年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且竞买主体为有经营资质的物业公司(具备小区停车位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的公司)。
2、竞买人在竞买前,需对本项目作出全面科学合理的日常运营管理方案(包含应急保障预案),提交产权方审核。
3、特别提示:标的物上一任承租方租赁截止日至今次租赁生效起始日空置时间所产生的租金先由买受人支付,再向原承租人收取。补交起始日期由双方自行协商。租金支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4、承租人不得与他人联营、合作经营或以联营方式转让,且需按租赁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租金。
5、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标的物的维修,保养,保险,使用安全、车位物业管理费等手续工作。不得改建,只能做停车位使用。
四、看样时间: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前,可与本公司预约看样,电话:18989350868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设有延时竞价功能(延时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六、报名登记:意向竞买人须于2025年11月20日16时前,在诚拍网上注册,单位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买承诺书》扫描件等证照材料,并通过平台注册时的银行账户单笔足额将竞买保证金缴入平台显示的保证金账号,完成竞买报名手续。上述事宜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七、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8989350868(周先生)、0574-87869881(技术咨询)、13505745199(总公司金先生)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受委托,本公司将通过诚拍网(www.chengpw.com)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和泰雅苑、宁丰铭庭和中海花园等地下停车场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且遵守各项条款的约定,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竞买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标的概况:
标的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和泰雅苑159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从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76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二: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江万府83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18.3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三: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江元府7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 万元/年,保证金 2 万元。
标的四:位于宁波市柳岸风荷23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2.29 万元/年,保证金 1 万元。
标的五:位于宁波市春风景里29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1.39 万元/年,保证金 1 万元。
标的六:位于宁波市慧和家园294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0.19 万元/年,保证金 0.1 万元。
标的七:位于宁波市缇景雅苑766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2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700 元/年,保证金 500 元。
标的八:位于宁波市中海花园131个地下停车位租赁权拍卖,租期 1 年,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 0.59 万元/年,保证金 0.5 万元。
标的物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均按现状拍卖,以实际交付为准;本次租赁权拍卖中小区部分停车位无产权证,部分为微型车位,实际面积较小;租赁期间,产权方有权出售停车位,出售车位的使用费结算应与承租方协商决定。
二、竞买条件、经营范围及要求:
1、竞买人近5年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且竞买主体为有经营资质的物业公司(具备小区停车位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的公司)。
2、竞买人在竞买前,需对本项目作出全面科学合理的日常运营管理方案(包含应急保障预案),提交产权方审核。
3、特别提示:标的物上一任承租方租赁截止日至今次租赁生效起始日空置时间所产生的租金先由买受人支付,再向原承租人收取。补交起始日期由双方自行协商。租金支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指定账户详见《拍卖成交确认书》。
4、承租人不得与他人联营、合作经营或以联营方式转让,且需按租赁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租金。
5、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标的物的维修,保养,保险,使用安全、车位物业管理费等手续工作。不得改建,只能做停车位使用。
三、看样时间: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前,可与本公司预约看样。
四、报名登记: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5年11月20日16时前,在诚拍网上注册,单位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买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证照材料。
2、竞买人须于2025年11月20日16时前通过平台注册时的银行账户单笔足额将竞买保证金缴入平台显示的保证金账号,完成竞买报名手续。详细操作方法请阅读竞价系统中竞买人操作手册。
3、上述事宜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五、拍卖时间和拍卖平台:
拍卖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
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竞价方式: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设有延时竞价功能。
六、竞价须知:
1、参拍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坏境,并注意竞买人账号、密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买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完成竞买报名手续后,凭用户名及密码在竞价截止时间内登陆竞价系统,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
3、竞买人需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4、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起拍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倍数。
5、延时竞价规则:在结束时间前3分钟(即10时57分)起进行限时报价,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3分钟,以此类推,直到3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6、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重新登录竞价系统。
7、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人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8、竞买人应对其竞价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价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力。
七、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
1.若标的租期超过一年后,不足一年的剩余部分,则该部分按起拍价除以365天计算日租,并按实际天数折算。
2.标的物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均按现状拍卖,以实际交付为准;本次租赁权拍卖中小区部分停车位无产权证,部分为微型车位,实际面积较小;租赁期间,产权方有权出售停车位,出售车位的使用费结算应与承租方协商决定。
3.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对本次拍租的停车场性质、权属、结构、现状、设备状况、状态等作充分了解,若实际面积、配套附属设施、设备若存在差异以实际交付为准,不影响本次的拍卖成交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补。
4.本次仅以停车位之现状及存在的瑕疵进行租赁权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经营租赁合同期内,原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 承租人)停车场内的固定资产(注:具体以移交清单为准)由买受人( 承租人)负责保管养护;在经营期满后,应无损移交归还给委托人。如有损坏,买受人( 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使用期内因买受人( 承租人)管理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6.停车场已开通的电、原有的设施设备等能否符合承租期间的经营需求,以及标的移交后还须投入的应急保障预案配备、保险投入等,买受人必须按参拍前向委托人提供审核时的方案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运营风险。
7.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提供的《地下车位租赁协议》样本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设施设备安装及归属、履约保证金的退付、租赁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等等,《地下车位租赁协议》样本为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8.由买受人(承租人)根据需求自行改造道闸及附属设施设备,且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且书面告知产权方并征得同意。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9.租赁停车场不得与他人联营、合作经营或以联营方式转让、部分转租他人或以其它方式全部或部分转让使用权。
10.本次拍租的价格不包括水、电、物业、治安等相关费用。租赁期,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相应水、电、管理、卫生、保险、人员工资和社保、停车场日常维护、修缮等其他有关费用。
11.本次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人)及首年租金额,标的租赁的具体事宜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为准,并按约执行,对《地下车位租赁协议》的条款和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拍卖人不作保证,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八、竞买保证金的处理:
1.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承租人)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完《地下车位租赁协议》,并付清首年度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凭相关证明资料联系本公司申请退还。一般在符合退款手续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九、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凭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拍卖笔录》等资料。
十、成交款、租赁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地下车位租赁协议》签订后当天一次性付清首年度租金,其余年度租金按与委托人签订的《停车位经营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3、买受人应在《地下车位租赁协议》签订当天向委托人支付不低于本期租金的15%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和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指定账户(详见《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按税务和单位财务的规定向买受人开具租金发票和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如有)。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 3 个工作日以首年租金成交价的 4 %向本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并直接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以首年租金成交价的 1 %向网络竞价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十一、标的交付
1、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人处申请签订《停车位经营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实物移交,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即计算租金的起始日期)等其他事项由委托人(出租方)确定,委托人(出租方)与买受人(承租方)按双方签订的《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实物交付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2、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有特别约定的遵从约定),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费等。
十二、法律责任
1、参加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在买受人违约时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能按时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佣金和首期租金,不与委托人签订《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按规定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十三、其他约定: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如决定在竞价前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同步将全额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络竞价平台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4、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5、因本《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拍卖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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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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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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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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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2分钟(120秒),拍卖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8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1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2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18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3月30日16点整,如果在3月30日15点57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3月30日16点00分15秒;如果在15点59分0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16点02分05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3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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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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