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价 865,000元 出价人:AC565CE
结束时间2017-03-22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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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存量住宅(安置剩余房)
拍卖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拍卖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位于原江东区85套,江北区1套,共计86套住宅,具体分布列表如下:
坐落 |
建筑面积 (㎡) |
套数 (套) |
参考价 (元/㎡) |
坐落 |
建筑面积(㎡) |
套数 (套) |
参考价 (元/㎡) |
常青藤小区 (原江东区) |
55-83 |
6 |
9683-10186 |
聚金家园 |
46-67 |
5 |
8634-8907 |
98-136 |
65 |
9543-10658 |
兰亭绿源 (原江东区) |
84.33 |
1 |
9546 |
|
文景街18弄 (原江东区) |
61.1 |
1 |
7021 |
碧水和城 (原江东区) |
94.55 |
6 |
9032-9456 |
红梅新村 (原江北区) |
52.65 |
1 |
7560 |
78.68 |
1 |
||
详见住宅拍卖清单 |
二、竞买办法
(1)拍卖时间:2017年3月21日下午1时开始。
(2)拍卖地点: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
(3)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4)竞买人须按照《国有存量住宅(安置剩余房)拍卖公告》的要求,提交有效证件、缴纳拍卖保证金10万元/套,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5)本次拍卖,按套拍卖。凡支付10万元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参加86套住宅中的任何一套拍卖,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即10万元保证金只能拍得一套住宅。
(6)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品的实物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拍品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7)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拍卖须知》,了解《拍卖须知》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8)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拍卖须知》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9)竞买人应准时出席拍卖会,并凭保证金收据和竞买号牌入场。竞买号牌竞买人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
(10)竞买人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制止他人举牌应价,竞买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11)竞买人参加拍卖会时,可以根据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自由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竞买人的应价达到最高报价时,经拍卖师三声报价仍无人再加价的,拍卖师落槌即表示拍卖成交。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13)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2017年3月22日起退还(不计息)。
(14)本次拍卖需要办理房贷按揭的竞买人可以咨询银行,联系电话:18668867964 ,集中咨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14日到本公司办公地。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仅按标的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3)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正式拍卖会前由拍卖师口头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四、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卖的住宅为国有存量安置剩余房(动迁房),住宅及对应车棚因长时间空置,如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修理、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修理和赔偿。
(2)本次拍卖的住宅因长期空置,部分住宅有零星、少量水、电费欠缴或水电表报停、被拆等情况,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均出自于不动产产权登记部门核准的证载面积。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若存在面积上的差异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4)一个号牌原则上只允许二人进入拍卖会场,若出现报名人数太多,会场无法容纳时,拍卖人提前通知各位竞买人更换场地。
五、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委托方的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转让手续费等均由委托方承担;买受人的契税、转让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要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的收取标准是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佣金收费标准”的80%收取,即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按4%(5%*80%)收取,超过50万—200万元部分按2.4%(3%*80%)收取(以此类推,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买受人的佣金请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帐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六、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品的移交方式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总价的50%的价款,余额部分须在成交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抵扣。申请办理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其按揭的资格、金额、期限等由按揭银行审定,出具书面证明,并根据按揭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支付首付款。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账户:76800188001081590)。
(2)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且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其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款项须在35个工作日内到位,如银行按揭部分不能在35个工作日内到账的,则买受人需在同一时间付清余额部分,作为预付款,待银行贷款到位,买受人支付的预付款部分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如在40个工作日银行贷款仍无法到位的,买受人的预付款充当成交款余额部分。按揭买受人的保证金在银行按揭贷款部分款项到位后退还。
(3)因买受人的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按揭银行全部或部分拒绝,则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4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否则视作违约。
(4)产权证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首付款(按揭付款的,同时须由按揭银行出具的按揭审核证明)后,可以启动产权过户手续。本公司代为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的,按200元/套代办费向买受人收取(含网签费、资料费等,不含过户时所发生转让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等)。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必须委托本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房屋的移交: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按揭付款的,首付款和按揭款均应付至指定账户)后,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等到相应小区的物业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在买受人支付相关费用后,方可领取房屋钥匙。在房屋移交前的物业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七、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九、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建筑类别:多层住宅
装修情况:白坯
户型面积:84.33㎡
小区地址:位于沧海路161号,规划设有幼儿园、中心会所、并配有充足的车位和车库
小区内部配套:小区内部景观设施齐全
学区资源:兰亭绿源幼儿园、幸福苑实验学校幼儿部、江东区中心幼儿园、福明中心幼儿园、蓓蕾幼儿园、幸福苑实验学校、江东第二实验小学、东海小学、江东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福明中学
医院:福明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江东眼科医院、东柳医院、福明医院、市第六医院
交通: 517路、529路、550-1路、550路、908路、 21路、 168路 、8路、 512路、汽车东站
室内图
户型图
面积:84.33㎡
环境图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C565CE | 865000.000 | 2017-03-22 10:42:46 |
出局 | A213052 | 855000.000 | 2017-03-22 10:42:06 |
出局 | A213052 | 845000.000 | 2017-03-22 10:42:03 |
出局 | A213052 | 835000.000 | 2017-03-22 10:42:00 |
出局 | A213052 | 825000.000 | 2017-03-22 10:41:57 |
出局 | AC565CE | 815000.000 | 2017-03-22 10:41:52 |
出局 | A213052 | 805000.000 | 2017-03-22 10:41:46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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